沒了詹姆斯,誰還能賞識JR史密斯?

JR史密斯曾輾轉於黃蜂掘金尼克斯甚至CBA某隊,可見此人的“不走尋常路”,原因也許是過於自負亦或懷才不遇,咱不會追究,但是其神經刀的稱號確實恰如其分。“毒瘤”“另類”“自大”沒有任何優點,時好時壞,時優時差,讓教練頭大,寄希望於他,真的容易打錯算盤,就如去年的其實,某人還稱呼他為“刺客”。但是就這樣一個臭名昭著的混蛋,詹姆斯卻願意改造他,和他一起蛻變,走上巔峰之路。

沒了詹姆斯,誰還能賞識JR史密斯?

但是,同樣的配置卻被勇士碾壓兩年,今年,詹姆斯的離隊似乎已是事實,但是沒了詹姆斯,JR會不會還輪迴那個曾經的毒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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