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詹姆斯,谁还能赏识JR史密斯?

JR史密斯曾辗转于黄蜂掘金尼克斯甚至CBA某队,可见此人的“不走寻常路”,原因也许是过于自负亦或怀才不遇,咱不会追究,但是其神经刀的称号确实恰如其分。“毒瘤”“另类”“自大”没有任何优点,时好时坏,时优时差,让教练头大,寄希望于他,真的容易打错算盘,就如去年的其实,某人还称呼他为“刺客”。但是就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混蛋,詹姆斯却愿意改造他,和他一起蜕变,走上巅峰之路。

没了詹姆斯,谁还能赏识JR史密斯?

但是,同样的配置却被勇士碾压两年,今年,詹姆斯的离队似乎已是事实,但是没了詹姆斯,JR会不会还轮回那个曾经的毒瘤呢?

没了詹姆斯,谁还能赏识JR史密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