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縣評選“四面紅旗”實現五個“同步提高”

日前,白水縣印發《脫貧攻堅“四面紅旗”評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在全縣123個行政村中開展“脫貧攻堅紅旗村”“黨建扶貧紅旗村”“產業扶貧紅旗村”“人居環境提升紅旗村”等“四面紅旗”評選工作。

《方案》對評選工作的目標、標準、程序、結果運用等提出詳細要求。全縣每季度從脫貧攻堅、黨建扶貧、產業扶貧、人居環境提升4項重點工作任務中,各評選出3面“紅旗”,每評一面“紅旗”,獎勵被評村2000元,一個村可以同時被評為“四面紅旗”村,但不能連續兩次以上被評為同一面“紅旗”村。《方案》提出,獲得10面以上“紅旗村”的鎮辦,年終直接作為脫貧攻堅工作優秀鎮辦進行表彰;取得4面以下“紅旗村”的鎮辦,不參加年終優秀的評選。取得“四面紅旗”大滿貫村的第一書記,年終直接作為優秀第一書記予以表彰,沒有獲得“紅旗村”的第一書記,不得評為優秀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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