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社保又出好消息!自由职业者也能缴公积金了,解决房贷难题!

今天我们聊聊自由职业者也就是非企业职工,能否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我们知道,自由职业者没有就业单位,缴纳社保是自愿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也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就业形式越来越灵活多样,所以也出现了可以缴纳的案例。

比如近日在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济南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今后自由职业者购房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实惠。

对于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济南市明确,自由职业者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个人申报缴存基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需提供个人薪金完税证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这样的话,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在购买自住商品房时,凡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办法将于2018年7月16日起实施。

我们绝对要为这个政策打call,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化大分工的深化,中国出现了很多单位、个体户之外的就业形式。这种趋势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出现进一步加强。比如这些职业:撰稿人、淘宝、微商、顺风车、摄影师、自媒体,等等。

这些新的岗位对已有的教育、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社会体系形成了新的挑战。我们国家传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都是建立在单位管理的的基础上,没有单位很多项目都无法参加,于是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他们仍处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在大多数地方,他们无法在当地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此外,在购房、子女读书、出国护照等方面,这种新就业形态因不被认可为正式的就业形态而备受歧视。我们说从社会公正角度说,所有的劳动都是平等的,歧视独立的、个体的新就业形式,是一种落后的观念;

哪怕从纯粹功利的角度上说,这既是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不公平,而且对当地来说,因为这些原因而流失人才也是一个损失。所以,这些新形态的就业,理应被承认。在这个基础上,这些自由职业者被社保、公积金、子女上学之类的制度接纳认可,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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