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社保又出好消息!自由職業者也能繳公積金了,解決房貸難題!

今天我們聊聊自由職業者也就是非企業職工,能否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我們知道,自由職業者沒有就業單位,繳納社保是自願的,而且一般情況下也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我們知道現在就業形式越來越靈活多樣,所以也出現了可以繳納的案例。

比如近日在山東省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濟南市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將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今後自由職業者購房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而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實惠。

對於自由職業者繳存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濟南市明確,自由職業者應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為月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個人申報繳存基數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需提供個人薪金完稅證明。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的當年度月最低繳存基數,不得高於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的當年度月最高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於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這樣的話,在濟南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者在購買自住商品房時,凡符合《濟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即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該辦法將於2018年7月16日起實施。

我們絕對要為這個政策打call,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化大分工的深化,中國出現了很多單位、個體戶之外的就業形式。這種趨勢隨著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出現進一步加強。比如這些職業:撰稿人、淘寶、微商、順風車、攝影師、自媒體,等等。

這些新的崗位對已有的教育、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等社會體系形成了新的挑戰。我們國家傳統的就業和社會保障都是建立在單位管理的的基礎上,沒有單位很多項目都無法參加,於是在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中,他們仍處於鄙視鏈的最底端。

在大多數地方,他們無法在當地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此外,在購房、子女讀書、出國護照等方面,這種新就業形態因不被認可為正式的就業形態而備受歧視。我們說從社會公正角度說,所有的勞動都是平等的,歧視獨立的、個體的新就業形式,是一種落後的觀念;

哪怕從純粹功利的角度上說,這既是對靈活就業群體的不公平,而且對當地來說,因為這些原因而流失人才也是一個損失。所以,這些新形態的就業,理應被承認。在這個基礎上,這些自由職業者被社保、公積金、子女上學之類的制度接納認可,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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