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檢察實踐」做好一間“小室”,促進社會大和

2018年6月5日,邱某某在女兒的陪同下與丈夫葉某某的舅舅一起來到諸暨市檢察院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成為今年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原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又一批案件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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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二十年前邱某某在流產後患上了抑鬱症,多年來時常發病與婆婆爭吵。葉某某作為丈夫雖然始終如一地照顧著邱某某,但也對婆媳矛盾感到疲累和焦躁。這種情緒,終於在2018年5月22日這天到達了臨界點。當天,邱某某因故和婆婆發生口角,葉某某的妹妹見狀也和邱某某扭打在了一起。葉某某在一旁拉勸,卻怎麼也勸不開,一時急火攻心,撿起院子裡的磚頭砸向還在扭打的邱某某頭部。一磚下去,邱某某被砸暈倒地,滿臉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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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將葉某某刑事拘留,並將此案移送諸暨市檢察院提請批捕。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認為當事雙方系夫妻,如果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從案件辦理效果上根本無法解決案件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甚至會給本就風雨飄搖的家庭雪上加霜。基於邱某某的調解申請諸暨市檢察院《檢調對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承辦檢察官隨即將該案委託案件管理部提交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進行調解。

檢調對接程序啟動後,6月5日上午,在承辦檢察官的主持和全程監督下,邱某某在女兒的陪同下與葉某某的舅舅在諸暨市檢察院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達成了和解。邱某某表示二人平時夫妻關係和睦,二十多年來生病期間多虧了葉某某的照顧,此次行為也是葉某某一時衝動,願意出具諒解書並請求檢察機關對葉某某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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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諸暨市檢察院綜合案件情況和社會效果,對葉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目前邱某某恢復良好,葉某某也迴歸到家庭之中。

作為“楓橋經驗”發源地的檢察機關,諸暨市檢察院於今年2月在原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基礎上升級籌建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源頭檢察工作追求的目標價值,主動融入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的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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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完善《關於深入開展檢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

以提供“菜單式”自助挑選和解引導員及和解場所的方式,讓當事人願意和解、樂於和解,為矛盾化解創造客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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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細化和解案件範圍

將檢察各環節涉及民事賠償、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案件也納入為檢調對接工作範圍,不再侷限於法定刑為三年以下的輕微刑事案件,最大程度保障社會關係的修復。對於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還可以向諸暨市檢察院申請救助金以緩解經濟壓力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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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來,諸暨市檢察院為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依託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把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打造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聚集地,成功和解案件282件,共幫助14戶被害家庭,共申請發放救助金33萬餘元,使檢調對接工作在“楓橋經驗”發源地煥發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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