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治水工作出新招 檢察官聯手河長共同“治水”

绍兴治水工作出新招 检察官联手河长共同“治水”

6月14日下午,紹興市檢察院駐市治水辦(河湖長辦)檢察官聯絡室在市治水辦(河湖長辦)正式成立,這標誌著雙方聯合監督協作機制正式建立。據悉,這是全省首家檢察院駐治水辦(河湖長辦)檢察官聯絡室。

绍兴治水工作出新招 检察官联手河长共同“治水”

據瞭解,新成立的檢察官聯絡室,將由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指定一名檢察人員專門負責,市治水辦(河湖長辦)也將指派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具體負責對接聯絡。

按照市檢察院和市治水辦(河湖長辦)共同制定的《關於開展聯合監督協作機制的意見》,今後市檢察院將通過設立的檢察官聯絡室,依法開展一系列檢察監督工作:

對涉嫌犯罪、社會關注度高的涉河涉湖案件提前介入,督促引導公安機關、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取證;

對情節嚴重、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涉河涉湖汙染案件開展調查、督查與法律監督專項執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並加強對生態損害賠償的追付監督;

……

绍兴治水工作出新招 检察官联手河长共同“治水”

紹興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戴建華表示:

市檢察院駐市治水辦(河湖長辦)檢察官聯絡室的建立,將有力增進檢察機關與治水辦及其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繫,推進解決水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河湖保護治理的依法行政和河湖生態修復的積極落實。

接下來,各區、縣(市)檢察系統和治水部門也將建立相應機制,並設立檢察官聯絡室,實現司法機關與行政部門聯動協作。

绍兴治水工作出新招 检察官联手河长共同“治水”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由於不具備這個專業能力,更沒有相應職權,往往難以直接查處涉水類違法犯罪行為,但現在有了檢察機關的參與,情況就不一樣了。

在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治水辦(河湖長辦)常務副主任方林苗看來,建立聯合協作機制和檢察官聯絡室,不但有利於加強法律保障,增強對各類涉河涉湖等水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震懾,也能更好促進治水部門及成員單位依法行政、規範執法,推動我市治水工作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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