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扬所长”“破壁远航”!据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消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座谈会议精神,今天下午,沪苏浙皖四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长三角超限运输治理区域合作机制落定。
当天,三省一市交通执法部门在长三角区域共10个整治点同步开展了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行动,检查车辆93辆次,查处超限车辆1辆,卸载2.8吨。详见下文~
先跟着小交的镜头回顾今天下午的现场整治吧~
今天下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交通执法部门在长三角区域十处超限检测站同步开展了长三角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手持移动检测仪检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
车辆正在通过浙江大云超限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区进行检测↑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查处超限车辆1辆,卸载2.8吨。这辆超限车限载42吨,实测44.48吨,超限2.48吨↑
当天下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交通执法部门还在G204太仓治超检查站(江苏)、G2京沪高速花桥收费站(江苏)、G50沪渝检查站(上海)、G40崇启大桥主线收费站(江苏)、嘉兴市大云超限检测站(浙江)、G60枫泾收费站(上海)、S205长超超限超载检测站(安徽)、X028芜湖治超站(安徽)、S215广德治超站(安徽)、G50高速湖州长兴超限运输检测站(浙江)共十处超限检测站同步开展了长三角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宣传活动。
此外,小交还了解到,今天下午,沪苏浙皖四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
此次长三角超限运输治理区域合作机制落定有何重大意义?快随小交往下看~
同向而行,
思想共识推进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作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长三角城市群正以史无前例的加速度谱写大国崛起之路的长三角篇章。
作为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省一市交通管理部门会上达成一致认识,打通传统区域自治的壁垒,形成多方合作、互信的执法机制,共创超限运输治理区域共治格局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执法部门在探索合作共治道路上的一次“质变”和升华,更是四地交通执法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的内在要求。
七项协作,
助力区域治超向纵深发展
根据《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沪苏浙皖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公路治超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协助调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七大领域开展一系列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三省一市治超工作已进入“联网”时代。签约仪式现场,小交了解到↓
“
此次“长三角超限运输治理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将对沪、苏、浙、皖四方治理超限运输提供了许多新功能。它建立了一个机制,对“一超四罚”的信息,四方实现了互联互通,对各自超限车辆信息纳入了各方的“一超四罚”处罚机制 ,并将“一超四罚”数据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可以对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形成了巨大的震慑力。
备注:“一超四罚”就是对于违法超限行为,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驾驶员、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处罚。
”
閱讀更多 上海交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