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知家中有“埋伏” 执行干警“守株待兔”

“……”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可知道这家人去哪儿了?”

“我叫蒋**,就是这家的人,你们干吗?”

“我们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你因拒不履行我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5月29日中午1点多,寿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中发生了上述颇具戏剧性的情节。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蒋某家中时,发现蒋某家中只有其妻子,蒋某本人并不在家中。见执行法官询问,其妻子声称蒋某刚吃过饭出门了,不知道其具体在何处。但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蒋某妻子的神色有些慌张,应该是有所隐瞒,再结合之前多次与案件申请人沟通掌握的情况,推测此刻蒋某应该就在家中附近不远,可能随时会回来。随后执行法官对蒋某住处进行紧急侦查,发现除了前门,其后院还有一个后门。执行法官果断作出判断部署,现场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由承办法官带领几名执行干警留在蒋某家中,继续与其妻子沟通,希望她能够配合执行,告知蒋某真实所在;另一路由其余三名执行干警在蒋某家后门处把守,以防其随时出现。部署完毕才几分钟,在后门处把守的执行干警便突然发现有人从路边走来,上前一问才发现正是被执行人蒋某。由于蒋某还没来得及发现家中情况,就被执行干警成功“守株待兔”控制拘留,也便出现了本文开头处的情节。

本案被执行人蒋某因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在2016年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损失17万余元,案件执行程序后,蒋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履行义务。5月29日,寿县法院继续执行攻坚,针对提前梳理准备的一批执行案件,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5.29午季”集中执行行动,该案被作为重点执行案件列入此次行动范围。

法院借此告诫广大被执行人,请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别让自己成了“老赖”,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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