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检察院六项措施力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彭阳县检察院六项措施力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活动,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在彭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力打造新时代彭阳版“枫桥经验”,使学习、推广、践行“枫桥经验”成为彭阳县检察院靓丽名片。

每月开展一次6+X”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章》、《共产党宣言》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检察干警轮流讲党课,提高干警政治站位,着力打造“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谋发展”党建品牌。截至六月份,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开展岗位练兵6次,举办演讲比赛3场次。

每月深入到乡镇村组开展农民讲习所普法讲座。以自编的《农村常见刑事犯罪解析》为主题,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口语方式,列举鲜明生动的典型案例,悉心为党员干部和群众讲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朋友学法、知法、守法,做守法好公民。已开展农民讲习所普法讲座6场次,深受群众欢迎,取得较好效果。

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观看检察宣传展板、未检工作主题巡礼片和自编自制的微电影《法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在办理贾某某杀人案中,对刑事被害人的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关护救助,及时与县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及社团等单位联系进行了法律救济、经济救济、心理救济、社会公益救济,使两名被害人未成年人得到全方位救助保护。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宁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强对市场监督、环保、卫生、水务、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目前,已办理破坏资源、生态污染、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共 5件,有效护航了彭阳天蓝、水清、山绿、城净的美丽景色,促进了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公益诉讼活动创新开展。

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和执法监督工作。

每月深入公安、基层派出所、国土、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查看工作台账、案件办理、走访当事人等有效途径,已监督国土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占用耕地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15件23人、追捕2人、抗诉1件1人、追诉漏罪2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检察建议10余份,检察监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对外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热线电话,制定热线电话值守制度,规定热线电话受理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内外上下沟通联系,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目前,已提前介入恶势力案件1件,审查决定逮捕1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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