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顺利完成94亿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宝鸡市顺利完成94亿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今年5月,陕西省财政厅批准为宝鸡市代发2018年度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债券9.4亿元,自2015年起至今已累计为宝鸡市代发置换债券93.95亿元,彻底将宝鸡市政府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债券化,优化了债务结构,规范了政府债务管理,降低了偿债风险。

此次债务置换工作,宝鸡市财政局认真研究政策依据,并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在申报置换项目前先由债务单位与债权人签订《同意置换协议书》,并以此为依据确定置换项目。在省厅下发的置换债券协议模板基础上拟定宝鸡市《置换债券还本付息协议》,并聘请律师对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同时将协议模板下发至各县区,指导各县区开展债务置换工作。

通过宝鸡市财政局协调努力,宝鸡市顺利在全省统一规定的置换日期前(5月30日),将置换债券资金拨付至债权人,完成置换项目95个,落实完成了中省三年置换计划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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