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請撥XXXX電話”,
人行道上、電線杆上、小區的樓道里,
經常存在著辦證小廣告的“身影”。
不需要培訓,不需要考試
哪怕什麼條件都不符
只要交錢
就能拿到證書
辦個假證就可以矇混過關了
簡直太方便了!
以後就靠辦假證過活吧…
等等...福檢君告訴你,這樣做就犯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句老話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假的永遠成不了真。“辦假證”是典型違法犯罪行為,動歪心思獲一時之利,也會因購買、使用假證而給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帶來無盡的煩惱,甚至付出難以預料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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