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规避执行、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条件: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予以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731—57757632
17807322821(谭法官)
被悬赏人员名单↓↓↓
被执行人:余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30321197505110038。
住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花果山居委会。
执行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2015)潭民一初字第909号民事判决书。
欠款金额:195 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胡海军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30321197807184614
住址:湖南省湘潭县花石镇金塘村金塘组。
执行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2013)潭民二初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
欠款金额:22.9 万元。
被执行人:黄浇雨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30321197905294534
住址:湖南省湘潭县花石镇东晓村泉塘组。
执行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2017)湘0321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书。
欠款金额:7.5 万元及利息。
解释权
以上公告从发布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前有效,解释权归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失信之路
一旦踏上,寸步难行!
今日,湘潭县法院
最新一期悬赏公告发布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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