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設區市、66個縣(市、區)獲督查激勵,力促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12个设区市、66个县(市、区)获督查激励,力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6月20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前不久,為放大督查激勵效應,建立符合我省發展實際的督查激勵機制,我省對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12個設區市、66個縣(市、區)進行督查激勵,相應採取22項獎勵支持措施。

“獎錢、獎地、獎項目、獎政策”,“含金量”高成此次激勵的最大亮點,幹得好的地方不僅收穫榮譽,更能收穫實實在在的獎勵,獲得要素、項目、政策等多方面支持。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崔巍表示,“通過獎勵,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強化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督查激勵導向,切實調動全省上下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12个设区市、66个县(市、区)获督查激励,力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省經信委副巡視員周毅彪:聚力創新,激勵措施需要制度保障。為規範全省製造業創新轉型成效明顯地區激勵工作,省經信委研究制定《製造業創新轉型成效明顯地區激勵措施實施辦法》,明確入選地區在申報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智能工廠(車間)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並給予資金傾斜。經嚴格評選,無錫市獲國家表彰,南京等4設區市及江陰等8縣(市、區)獲省政府表彰。

進行政策導向激勵的關鍵在於“強落實”。5月,工信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發佈2018年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對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內的優勢企業、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省經信委積極組織項目申報,推薦無錫9個項目上報工信部,佔全省八分之一,更好發揮以點帶面、率先示範作用,引導製造轉型,助力製造強省建設。

省財政廳巡視員李載林:在財政管理方面,省財政廳制定2017年度財政重點工作考核獎勵辦法,對財政預算執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預算公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等財政管理工作完成情況突出的宿遷、溧陽等地,給予獎勵資金1000萬元;在促進就業創業方面,經綜合考評,對南京等5個設區市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成效顯著,給予300萬元就業補助資金。對宜興等10個在全省位居前列的縣(市、區)給予120萬元的激勵支持;在扶貧開發方面,對處於扶貧“第一方陣”的沭陽縣、響水縣、灌南縣、睢寧縣各獎勵1500萬元,對扶貧工作總體情況較好的豐縣、淮陰區、泗陽縣、泗洪縣,各獎勵1000萬元;在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方面,每年遴選一批省級試點項目,給予一定費用補貼和獎補資金。

省科技廳副廳長蔣洪:省科技廳對貫徹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落實“科技創新40條政策”成效明顯的南京、常熟、海安,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重大平臺載體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推動創新政策在常熟、海安先行先試,加快推進縣域創新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

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自主創新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成效明顯的南京、南通等設區市的7家國家高新區,進行獎勵補助,優先支持其依法依規調整區域範圍,優先保障重大創新項目合理用地需求,優先佈局建設“江蘇省人工智能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江蘇省高性能纖維複合材料重點實驗室”等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創新平臺。

對推進雙創政策落地、科技企業孵化器運行成效明顯的南京、無錫、常州、蘇州、泰州等5個設區市,按因素法給予300萬元-1000萬元不等的獎勵,在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眾創空間等科技載體認定上給予傾斜。

省商務廳副廳長姜昕:激勵措施“含金量”高,省商務廳“優中選優”,對推進內貿流通體制改革和實體零售創新轉型,以及落實外經貿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南京、徐州,在商務發展扶持政策上給予傾斜,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試點,優先安排省級試點。

在內貿流通扶持上,推薦南京、徐州參加全國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評審、認定為城鄉高效配送省級試點城市等;在外經貿發展政策上,爭取國家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由南京江北新區擴大到南京全市範圍、認定淮海文化科技產業園為省級服務外包示範區等。

開發區是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主力軍。為讓“主力軍”作用更明顯,省商務廳對推進經濟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成效明顯的徐州、鹽城,優先支持其區域內的徐州雲龍經濟開發區、射陽港經濟開發區設立為省級經濟開發區。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祖耀升:省國土廳對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考核成績優異的無錫、常熟等地,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其中每個設區市獎勵用地計劃指標1200畝,每個縣(市、區)獎勵用地計劃指標500畝。

總的來看,入選地區在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節約集約用地情況和依法依規用地水平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範性較強,是我省完成國土資源保護與保障任務的先進代表。

著眼未來,我們還要繼續深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落實中央要求,推進高質量保護,確保規劃管控紅線“守得住”,確保全省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22%以下;圍繞江蘇需求,推進高質量保障,確保經濟社會發展“保得好”;發揮主觀能動性,推進高質量調控,確保資源配置效益“調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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