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的注意了!南昌又有大動作!

4 月 1 日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開展只有開始沒有結束的交通大整治行動。此次整治將針對行人、非機動車(含共享單車)、摩托車(含三輪)、超標電動車(含三輪、四輪)、機動車 5 大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

騎電動車的注意了!南昌又有大動作!

行人和非機動車違反交通法規,以往此類違法行為處罰較難落實,此次整治會有哪些措施?

對於行人站在斑馬線等紅燈、不走人行道、天橋、地下通道等輕微違法行為,先讓保安員、輔警口頭勸阻,如當事人改正則放行;如當事人不予改正,由民警對其進行處罰。對於行人闖紅燈、攀爬護欄、隨意橫穿馬路等突出違法行為,由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今年交管局將安裝10套路口行人闖紅燈人臉抓拍系統,通過科技手段查處行人違法行為。

騎電動車的注意了!南昌又有大動作!

針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繼續強化城區40個非機動車學習點教育作用,開發了警告處罰系統,要求突出違法人參加現場交通安全學習,即“五個學”:看錄像學、抄法規學、現場講解學、執勤體驗學、處罰教育學。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將交通違法情況轉遞市綜管辦,由市綜管辦分別抄告、轉遞給各縣區,由街辦、鄉鎮分別對違法者進行宣傳、告知、教育。

電動車在街頭橫衝直撞,走在街上提心吊膽,此次整治對違法的電動車有哪些舉措?

此次整治要求路面民警對無牌無證電動車逢車必查,對有牌照的電動車逢疑必查,通過電動車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實,從中發現假牌套牌電動車,針對無法提供有效證件的無牌無證、假牌套牌電動車,按照涉嫌盜搶予以滯留。對於路口越過停車線等紅燈、闖紅燈、不走地下通道的電動車,發揮輔警、保安、協管員、勸導員作用,對違法者進行提示、勸阻及糾正;對不聽勸阻的,由民警採取教育學習、罰款等方式處罰

;不接受處罰的滯留車輛。對於走機動車道、逆向行駛、不靠右行駛的電動車,在機非隔離護欄、綠化帶等缺口處,增加警告提示牌,安排足夠的輔警、保安、協管員,對違法者進行提示、勸阻及糾正,組織民警、輔警利用電臺、電話,採取“前哨後崗”的方式,對非機動車開展集中整治。

不少人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傘,這是否違法?會不會整治?

電動車加裝遮陽傘屬於非法改裝,會造成交通安全隱患,屬違法行為。對於改裝及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車,一是要求路面民警設置固定整治點,配備拆卸工具,設置宣傳提示牌。二是加大路段管控。充分利用現有的巡邏警力,及時發現安裝遮陽傘等非法改裝的車輛,採取“前哨後崗”的方式,通過電臺通知下個路口查緝。

騎行共享單車違法,被查後將車一丟就走,對於這種情況有哪些處理手段?

對共享單車騎行人違法,交管部門將採取合成共治的方式加強管理,一是對不提供真實身份的一律用警務通人臉識別身份處罰,按照有關規定抄告、轉遞給各縣區,由街辦、鄉鎮分別對違法者進行宣傳、告知、教育。二是有交通違法不接受處理的,記錄共享單車的編號,將違法地點、時間、編號報交管局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登記後傳遞給相關企業,並根據企業提供的信息,通知違法當事人到中隊接受處理。3個工作日內未按要求接受處理的,納入誠信黑名單,每月彙總一次傳遞給共享單車企業,並要求反饋處理結果。三是路面民警發現有共享單車亂停,嚴重影響到通行的,將現場圖片及定位報各大隊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將信息傳遞給相應企業及時清理亂停車輛。

三輪或四輪電動車能否上牌、上路?

目前南昌市出現的三輪、四輪電瓶車在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方面均超過非機動車標準,故“三輪、四輪電瓶車”不屬於非機動車,應屬機動車管理範疇。但目前三輪、四輪電瓶車尚未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且國家又未出臺相關管理規定,故三輪、四輪電瓶車應屬於不合格機動車,依法不予登記和核發牌證

按照“控制增量,減少總量,逐步淘汰,平衡過渡”的原則,對郵政、快遞等行業使用的三輪、四輪電瓶車,要求其統一外觀標識、編號管理、駕駛員管理、淘汰時間,車輛一律走非機動車道,裝卸貨物不得佔用車行道,對違法行為要見違必糾、見違必處。

對洪城商圈、建材、傢俱、農貿等市場內使用的三輪、四輪電瓶車,主動到商圈、市場管理部門走訪、宣傳、提示,確保車輛不出門,一旦發現出商圈上路非法載物營運的要從嚴查處。

對個人自用三輪、四輪電瓶車按照違法上路行駛進行查處,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罰;對殘疾人車檢查殘疾證等身份信息,對殘疾人從事非法營運的還通報殘聯,形成共管共治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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