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五環之歌》侵權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

新娛文化

能有什麼看法?只能說該電商平臺和岳雲鵬都是法盲唄!

在回答這件事之前,我想說的是希望岳雲鵬的粉絲們能夠理性一點,岳雲鵬相聲說的確實不錯,但是會和這件事沒有什麼關係。




大貓聊三農

其實,這件事主要還是出在廣告曲身上

如果是岳雲鵬簡單的在自己的劇場裡面唱的話,也不會出現這樣的糾紛

可是,岳雲鵬和美團結合之後性質就不一樣了

看一下這首歌

這個應該是美團的宣傳曲,屬於商業性質

而且,歌曲的前段和後端完全就是抄襲的《牡丹之歌》的曲調

那個時候岳雲鵬也只是在相聲小劇場裡面唱一下,不會產生任何的商業收入。

至於說岳雲鵬和美團之間簽訂了什麼樣的報酬合同我們不得而知

這樣也好,長了個記性!


蜜桔娛樂

我的看法就是岳雲鵬臉皮也太厚了吧。。

且不說別人,我知道岳雲鵬就是通過這首朗朗上口的《五環之歌》知道的,相信和我一樣的人不在少數。

一開始覺得這歌詞有點無聊外,曲其實還挺好聽的,簡直洗腦神曲啊。

後來看新聞說原來這首歌的曲是《牡丹之歌》的,當時也沒多想這事,覺得小嶽嶽又是在相聲裡唱,又是出歌什麼的,肯定已經和作曲者協商好了,也給錢了。

什麼,你今天和我說岳雲鵬又把這首歌改編成一首打廣告的歌,然後之前也一分錢沒給作曲者?真的是難以想象。

法律規定這類作品未經允許不得用於商業用途,否則是觸犯法律的。

岳雲鵬從相聲上唱到出歌,再到現在出廣告歌,哪個不是用戶商業用途,哪個不是為了賺錢?

下面有個回答居然說相聲上唱這首歌不算用於商業用途,那麼請問岳雲鵬的相聲是義演嗎還是完全免費的?搞笑。

你用這首歌演出,觀眾喜歡,你增加了經濟收入,本來就應該給人家作者錢。

你後來又想拿這個去賣廣告,還自己改了廣告的詞,還不給人家作者錢。

當別人傻嗎。。。

對於這件事,我沒啥看法,我覺得就該罰,狠狠罰,明星違法更要有警示的作用。


阿亮Sherlock





保險島島主

利益驅動,這件事如果說是下面團隊自己攛掇的,我也並不難理解,但如果是小嶽自己作死,只能說沒文化的人註定走不遠。在忽然到來的巨大紅運下,迷失了。從網友們的一片反對聲來看,現在具備理智和正常思維的人還是佔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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