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炉!乘地铁违规处5000元以下罚款

成都地铁集体逃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些乘客为什么会逃票?总的来说还是地铁方对乘客太好了,很多时候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厉的处罚,而是以口头教育为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炉!乘地铁违规处5000元以下罚款

但这种情况以后或许不会再发生了,今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8年5月1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将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炉!乘地铁违规处5000元以下罚款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不仅仅对地铁运营方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乘客违规乘车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处罚有多严厉?下面一起来看看与我们平时出行息息相关的规定,以后不要再犯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炉!乘地铁违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乘客应当遵守。拒不遵守的,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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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运营单位有权查验乘客的乘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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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交通运输部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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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七)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炉!乘地铁违规处5000元以下罚款

可能很多小伙伴还没有看的太明白,简单解释一下。以后乘地铁不遵守乘车规范经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铁工作人员有权验证你的票卡。乘车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行抢上抢下列车、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等,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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