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三年不回家,女兒生日我送禮物,看到開門的人,我頭重腳輕

以前我家裡條件還不錯,那時候我爸做點小生意,在這個小城裡條件算好的,我不願意讀書,因為覺得讀書沒用,我爸一個大老粗卻過得比我兩個叔叔都好,我覺得男人還是得在外面打拼。那幾年跟著我爸一起做,剛開始還不錯,20歲就相親結了婚,當時我爸在城裡給我買了一套婚房,小日子也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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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第二年老婆生了個閨女,閨女兩歲以後,家裡開銷一天比一天大,我爸的生意卻開不下去了,一直虧本的狀態,最後他說不做了,託人給我找個工作幹。我初中文化,小城市工作少不說,工資還低,一天要做10多個小時而且工資才3000多不包吃住,我幹了兩天就不願意去了。隨後又找了兩份工作,都是幹不長的,待遇這一塊太低了,我當時想著拿手裡的錢再去做點生意什麼的,因為靠黑別人打工,永遠只能解決基礎生活。可我不想讓女兒過和我一樣的生活,老婆這人十分謹慎,說什麼都不讓我冒險。之後她又說我賭博玩牌,和我天天吵架,說我不能給他們娘兩幸福不說,還欠一屁股賬。家裡欠的帳是我爸做生意失敗欠的,可他們年紀大了,而且家裡的錢給我買房買車,我不能不管不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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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婆說我沒本事還愛逞英雄,加上那兩年工作動盪,幹不長久,沒拿什麼錢回家,老婆就受不了提了離婚。房子貸款還有15年,我和她承諾五年之類她不能再婚,這樣她可以帶女兒住這個房子裡,貸款我來還,為了女兒好,她不能說我們兩人離了婚。拿了離婚證之後,我不甘心,總覺得只要我有錢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所以我帶著手裡的幾萬塊錢去了廣州,我們老家有不少親戚鄰居都在那邊打工,所以我也過去看看。中間我被人騙了,不僅血本無歸,還欠了別人兩萬,消息傳到老家,全家都恨鐵不成剛,我也沒臉回去了。經過之後,我開始老老實實的工作,工資一般分兩份,一份給我爸還賬,還有一份給老婆,每個月兩千多的房貸,我拿5000多的工資實在捉襟見肘。

打工三年不回家,女兒生日我送禮物,看到開門的人,我頭重腳輕

我一連三年沒回家,覺得不混點名堂不好意思回家,今年身份證過期,我媽前不久生病,趕上女兒生日,所以我決定回老家一趟,請了三天假。還給女兒買了兩套衣服,下了大巴車我就回自己房裡了,比較近和方便,想著先給女兒一個驚喜,然後帶她一起回去。結果看到開門的人,我當場就傻了,整個人感覺頭重腳輕的,是我們家一個遠房親戚,他結過一次婚,沒兩年就離了,也沒孩子。前妻說他們處了半年了,反正我們離婚了,只要她五年內不結婚,都不算失信。我像一個拳頭打在棉花上無力,更關鍵是女兒和我不親近,我現在想玩女兒撫養權,可諮詢過了,幾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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