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窗外有小偷,大聲呵斥小偷墜樓身亡,業主是否需要負責,為什麼?

阪東秀人

業主沒有責任,而且是為民除害,小區該嘉獎。小偷業務不精,技術不熟練,自己摔死,死得其所,只是一樓的業主倒黴了,窗戶前面多了一個死屍,一開窗,一看窗外就多了一個想象,這才是最倒黴的。

家是一個人最安全的港灣,因此法律對家的保護也是非常突出的,任何一個人,在保護自己家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理解的,像這個案子,小偷爬窗戶,想要入室盜竊,業主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是正當防衛行為,別說他一聲吼,即使打下去,也是正當防衛,因為他是在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要鼓勵的,要支持的。

現在像這種攀爬陽臺入室盜竊的案例時有發生,有的小偷攜帶凶器入室盜竊,案子性質已經轉變為搶劫了,有的小偷盜竊被發現,而殺害房主的案例也不少見,所以對這樣的小偷不該心存憐憫,就應該打下去,他死了,就是為民除害了。

現在有些人,不知道哪根弦沒長明白,挺想替這樣的小偷辯護的,我覺得這就是助紂為虐,也是在增長小偷的氣焰,按照他們的想法,是不是得把小偷請下來,請到屋子裡,泡上茶,問問小偷大爺有啥需要,雙手奉上,純屬混蛋邏輯。

對待這種爬到窗前的小偷,一定要除惡務盡,別做東郭先生,否則,自己和家人倒黴。有的小偷家屬所要業主鉅額賠償,他們想多了。


韓東言

2015年2月10日,安徽六安濱河小區發生過一起這樣的真實案例。

凌晨1時許,濱河小區一戶三樓人家的窗臺上,突然冒出個人,男主人發現後,大聲呵斥了一句:“搞什麼東西!”接著,窗戶上就沒了人影。隨後,趙先生和妻子聽到樓下發出“撲通”一聲響,便起身查看,發現樓下躺著個人,於是報警。

因為趙先生並沒有直接接觸小偷,主觀上也沒有想對其造成傷害,所以呵斥小偷的行為並沒有什麼不當。而小偷之所以墜樓,是因為自己違法在先,被人發現後選擇逃跑路線和手段不當,責任應由自己承擔。

進一步說,即使該小偷從窗戶進到室內,與主人發生肢體接觸後又從窗戶逃跑而墜樓,主人也不需承擔責任。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主人發現窗戶上有小偷,或者小偷在逃跑過程中被主人推下去,那就需要承擔過失殺人的責任了。

所以,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如果小偷已被嚇跑就不要上手,為了解氣所做出的的過激舉動,可能會導致自己的行為違法。



紅楓文史娛

記得剛不久的一個案子,男主發現前方肇事司機逃逸,他追趕過程中致使肇事司機在火車道被撞身亡,然後司機兒子將男子告上法庭,司機兒子承認父親肇事逃逸,表示男子追趕沒有問題,但是追趕過程中沒有估計他父親的安全,致使死亡,所以提出賠償,之前中國法律一定是按死者為大,多少也得賠點,但這兩年社會呼聲越來越高,法律對於保證好人越來越完善,最終判決男子無罪,之後,當地政府給這名男子頒發了見義勇為獎,你們看,社會正能量確實在悄悄改變著


松鼠的奶油蛋糕

憑什麼需要負責?他們既然選擇了這種“高風險”工作,就應該有準備隨時做出“犧牲”。做為家屬好意思提出要賠償。誰要是認為有責任,就讓小偷們天天光臨他家。

是不是應該這樣:輕輕扶進來,再小心翼翼地送出去,拍拍偷兒的肩膀,說:下次不要爬進來了,走樓梯,也不要敲窗戶,要撬門,這樣安全。你還叫個車把他安全送到家,不然路上出事搞不好你也要負責?

誰要為小偷辨護,那這個肯定是小偷,或是小偷們的家屬及親戚,再就是想去偷,為以後他們自已去偷辨護。 你說你是小偷,誰知道你會不會害人命,這種由偷變殺人的案例也不少啊,違法在先的人引起的其他後果應當由違法人自己承擔。

主人怎麼能在那一瞬間認定窗外的那個人是偷盜犯還是殺人犯?如果主人想反抗外來者過程,導致外來者墜樓,主人何錯之有。


笑搞

這就象一個丈夫突然回家發現一個陌生男人和自己老婆赤裸裸在床上通姦一樣,丈夫頓時怒火直衝腦門,拿了一根棍子或刀猛打第三者,重傷或打死他一樣,法律是否應該保護主人還是第三者?自己家和老婆以及婚姻財戶都被他人佔有和受到極大威脅,法律應該保護誰?難道不應該理所當然地保護主人,讓那些侵上門來的第三者再從此再也不敢到他人家中奸人妻嗎?法不應該還社會家廷一個安寧環境,而不是綠丈夫嗎?😜😜😜😜


我星永恆227485660

小偷摔死是咎由自取,業主憑什麼負責?

大晚上的發現窗外突然有一張人臉,我想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大聲喊叫吧。好在這位業主膽大,還能用呵斥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放任小偷進來,誰知道是偷竊還是搶劫呢?

我們先理一下各自的情況。

先說小偷:

1,以入戶盜竊(搶劫)為目的,想要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2,身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沒有預估到摔下來的風險。

3,選擇錯誤的時間幹了錯誤的事情最終引起業主的注意,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再說業主:

1,在自己的私人住所內突然遭到不法侵犯,第一時間選擇用語言威懾來嚇退小偷合情合理也合法。

2,業主實施的行為屬於私力救濟,在自身財產和生命安全有可能受到不法侵害時做出的正常反應。

3,業主呵斥小偷的行為是為了阻止小偷入室偷竊或搶劫,不可能預期到小偷會失足摔死,業主並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保障小偷的生命安全。

還有關鍵的一點,小偷摔死和業主呵斥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誰能證明小偷是因為受到驚嚇墜樓的?難道沒可能是小偷想要拿東西威脅業主時失手掉下去的嗎?怨只能怨小偷心理素質差,業務能力差……

綜上所述,業主無需為小偷摔死而負責。

PS:啥時候不再出現類似的問題就好了,這類問題一直存在,說明大家心裡沒底,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都要畏首畏尾。


夜雨如書

每隔幾天,就會看到一個關於小偷的話題,而且大家的回答熱情都滿高漲的,而且看評論,大家無不對小偷深惡痛絕,都認為是為民除害,應當拍手稱快!

作為普羅大眾中的一分子,筆者又怎能逆大家的意見而行呢,當然是無不猶豫地持贊同態度!

就題目而言,這戶人家真的太實在了吧,小偷出來偷東西,自己爬牆,一不下心摔下去了,跟這戶人家有什麼關係呢?而且小偷已經去見閻王爺,他自己又不能死而復生說是受到這戶人家的呵斥,受驚摔下去的,這戶人家何必自己出來大包大攬,往身上惹事呢?

難不成這個小偷有同夥,正在對面的樓層上,一手拿著望遠鏡,一手拿著手機在錄像,而且還在小偷身上放了一個錄音機,為的就是防止有人突然呼喊,保存證據?如果真的這樣,那他們就是高智商犯罪團伙了,根本就不會從事這麼具有人身危險性的攀爬盜竊活動了!

實際上,這戶人家在發現小偷時進行呵斥是再正常不過之舉,稍微具有一點正義感之人,碰到這種情況,都會這麼做的!那些提出不同意見之人,難不成你們遇到這種情況,還會輕輕地告訴小偷,外面危險,快進來,到家裡喝杯茶,吃點東西,然後再禮送小偷出門,也許互相再交換一下名片,探討一下人生,最終交個朋友?


打虎拍蠅

這樣也要求賠償是不是太過分了?上次看了個新聞一男的偷電動車被兩個人追捕,另外一個大叔上去幫忙按住小偷,結果小偷威脅大叔說“你別讓我看清你的臉,不然有你好過”大叔就把小偷身上的衣服罩在小偷臉上,後面警察來了之後發現小偷已經死亡,大叔後面被小偷家屬起訴要求賠償70萬,經過幾次上訴申訴才得以維權,法醫檢查小偷本身有十年吸毒史,身體內部多個器官都已經衰竭,加上逃跑過程中情緒激動呼吸急促所以造成了死亡的原因,這兩種情況都差不多,小偷本來就人人恨之,看起來他即使被抓捕也罪不至死,但是他命中註定就要在此時死,只不過老天借人搭個橋而已。這些都是不能事先預料的。業主只是出於自己的職責,如果有小偷業主都不吭聲。那居民丟了東西是否也要業主來賠償?直接說我認為小偷就是死不足惜。本身心態就不好遲早要吃牢飯,在社會上就是人渣垃圾,要求賠償的家屬真不知道哪來的臉。


Yoga30


泰普律師魏新峰

爬樹偷摘楊梅摔死都能控告楊梅主人主張賠償鉅款。

遇此情況,為免麻煩,應該好言將該樑上君子恭請入來,衝壺好茶或倒杯好酒。然後一起圍爐夜話。完了作別賦詩一首~敝窗不常開,鄙人不常在,今宵惜別後,何日君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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