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交通運輸委員會事業編有車補嗎?

知足常樂193243807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仍然在試點,是否按照公務員公車改革發放公車補貼,還是按照湖北省試點模式以報銷公務用車費用為主,至今沒有明確。

1、國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目前繼續在試點,湖北、江西、山東、上海等省級或者市縣兩級,有的是全省作為試點省份,有的是省內某市、區、縣作為試點,推行省直事業單位公車改革試點工作,或者市縣事業單位公車改革試點工作。

2、試點工作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參照公務員公車改革,取消一般公務性用車,除保留車輛外,其它車輛實行平臺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安排使用。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享受車補,標準和公務員一樣,按級別不同享受標準不同。另一種是湖北試點的以報銷公務車輛費用為主,不統一發放公車補貼。

還有一種是醫療、教育部門按照15%確定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享受車補,其他人員減額,按照200—300元的標準補助。這主要是在江蘇、浙江部分地區試點運行。


真寧腔調

目前大部分省份的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都在進行中,部分省份已經改革完成,但是和公務員統一發放車補不一樣,事業編制人員基本上都和車補無緣了。

2015年,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就印發《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其中明確“對參改人員實行以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為主的辦法”“嚴格按規定控制報銷或發放人員範圍,避免普遍發放交通補貼或允許限額報銷的福利化改革傾向”。

而對於公務員,國務院印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中則是另一種說法,“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於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確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因此,公務員可以發放交通補貼是國家文件規定必須要執行的,而事業單位普遍發放交通補貼是國家不允許的。


目前已知廣西省、福建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已經基本結束,文件就是參照中央的精神,對於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可以適當發放車補,其他人員就是實報實銷了。

對於在事業編制人員,特別是機關單位內混編混崗的群體而言,這樣的做法實在是太打擊積極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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