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還有臨時賬戶,交再多也領不到養老金

去年有一條嚇到很多吃瓜群眾的新聞:北京外來務工劉大姐在北京繳夠了15年的社保,可是在退休去領養老金的時候卻被告知無法在北京領取養老金,必須回她老家按照當地的標準領取,因為她的社保賬戶是臨時賬戶。

按照規定,劉女士因為不是北京人又超過40週歲才在北京買的養老金,所以養老金只能回到她的老家按照當地標準領取,不能在北京領取。

看完估計很多人都懵了,WHAT?社保還有臨時賬戶?

有的人社保賬戶上會多出“臨時賬戶”四個字,都很納悶,為啥我跟別人不一樣呢?其實只有一類人會有“社保臨時賬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大條件:

1、新參保地非戶籍地

2、在新參保地首次參保,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0週歲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年齡已經偏大,而且去外地工作,在非戶籍地第一次參保。那麼,你的養老保險賬戶就是臨時性的。

一般來說臨時賬戶是不能調整為一般賬戶的,但如果期間遷入戶籍,就可以調整為一般賬戶了。

什麼是臨時賬戶?

養老保險賬戶分為兩種:①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臨時賬戶),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一般賬戶)。

1、臨時賬戶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0週歲的參保人員,在非戶籍所在地(跨省)就業參保時,建立的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我們都知道,流動到非戶籍所在地(跨省)首次登記參保,只要達到“女年滿40週歲、男年滿50週歲”(簡稱4050)的參保人員,建立的賬戶都為臨時賬戶。

2、一般賬戶

不屬於建立臨時賬戶的參保人員,建立的賬戶都為一般賬戶。 主要有以下三類人:

① 在戶籍地參保的人員;

② 在非戶籍地參保,但在該參保地首次參保時男不滿50週歲、女不滿40週歲;

③ 通過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入的人員(調入地為非戶籍地)。

臨時賬戶可以調整為一般賬戶

一般來說,“4050”參保人員建立臨時賬戶後,即使通過往前補繳,或往後延繳使得在新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0年,也仍然屬於臨時賬戶,不能調整為一般賬戶。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賬戶期間遷入戶籍的,從遷入的次月起就可以將其臨時賬戶調整為一般賬戶了。

特殊情況

參保人員在4050前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轉出後,達到4050又到該地參保繳費,是不屬於臨時賬戶的。

以廈門為例:非廈門戶籍女性,35週歲時在廈門首次參保,後離廈到上海參保,並將廈門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上海。轉出養老保險關係,42歲時再次到廈門就業並參保繳費,她在廈門建立的賬戶為一般賬戶,不能建立臨時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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