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筻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一大早,原告姚某来到法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法庭了,去年他也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付某离婚,法院第一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六个月后,姚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

被告付某如约来到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亲属较多,且曾经发生过冲突,便决定分开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工作。承办法官与付某在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没有联系和沟通,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于是承办法官便将工作重点放在两人离婚及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上。付某向承办法官陈述其内心想法,表示她同意离婚,孩子也可以给原告抚养,但由于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都是由她照顾小孩,她要求姚某补偿十万元的费用。承办法官接收到这样的信息后立刻与姚某进行沟通,姚某告知承办法官他现在手上资金也并不宽裕,以后还要抚养小孩,支付不了那么多费用,但是承诺可以给五万元给付某。承办法官又将姚某的想法告知付某,希望付某站在姚某的角度想一想,来来回回地做了几个回合的工作。

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姚某和付某达成离婚协议,由姚某抚养小孩,并由姚某支付五万元给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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