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護送學生過馬路或回家是教師的工作職責嗎?

劉情似水

老師一天的工作,從學生開始進入校園前開始,到學生放學離校後結束。學生,特別的小學生,放學都要老師護送到指定位置,然後由家長接走。

那麼,放學護送學生是老師的工作職責嗎?回答是肯定的,護送學生放學,是老師的一項工作職責。對於護送學生放學,小學的重視程度都非常高,安全大於天。學校往往安排隊前和隊尾各一名老師護送。英雄李芳老師就是在護送學生過馬路時,為保護學生,被違法三輪摩托車撞成重傷不幸殉職的。

說到這裡,有人又會出來抬槓,說什麼教師法教育法上沒有規定老師要護送學生放學之類的話。對於這一點,我多次解釋過,法律是比較宏觀的,不可能細到這樣的程度,因為要給行業、部門、單位等留下制訂制度的空間。在沒有下班之前,學校合理的工作安排,就是教師的職責,這一點不容置疑。

但是,問題上說護送學生回家,這是不可能的,一個班學生那麼多,老師只有兩三個,怎麼可能把所有的學生都護送回家呢?護送學生放學,老師只護送到指定的位置,與家長交接後,老師的護送職責已經全部完成,之後的安全責任已交由家長,由家長全權負責!


教師妹子一枝花

個人覺得,目前有一種很不良的潛規則,就是“權責混淆”,或者說:無限小的權利,無限大的責任。幾乎所有單位都存在這樣的問題:領導的權利大於制度規則,道德綁架法制。不管什麼事情,只要和你沾點邊的都是你應該做的。最常見的就是企業加班加點成為常態。這大概就是中國特色之一。

再拿教師職業來說,許多人認為:只要我的孩子在你學校裡上學,無論吃喝拉撒睡,無論校內外,無論班與休,都是老師該、應該、甚至必須做的事。但凡出點問題也就都是老師沒教育好,老師的責任。

有些人還老是拿老師工資高,待遇好,節假日多說事――這是典型的國人見不得好的紅眼病。你們說的這些有嗎?有!但不是全部!就我個人而言,工作21年了,現在工資四千一。這還是兩年之類的事。在大部分時間裡,我的工資不足三千。我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是大部分鄉村甚至部分城區的教師。

也有人說:現在老師心黑了,比如收紅包,辦輔導班等。還是那句話――有!但不是全部。至少我沒有收過紅包,沒有辦過輔導班,我瞭解的老師中98%也沒有。身邊有很多輔導班,大部分是校外輔導機構,連鎖經營。我曾和老師不少勸誡家長不要上輔導班,尤其是低年級學生更不適合。可是家長基本不同意,主要原因是:上班幹活沒人沒時間看孩子,再者自己教不了管不了。

可以說不少家長自己沒有盡到教育責任,還一邊花著大部分錢美其名曰為孩子好,一邊怨天怨地怨老師沒教好昧良心課外收費。現實啊!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一個國家和民族,口口聲聲重視教育,一個個家長說一切為了孩子。捫心自問:你自己做到了教育嗎?做到了多少呢?即便國家提高教師待遇,又怎麼惹了其他人的神經?是動了你的奶酪了還是礙著你的事了?難道國家的做法不對?難道重視教育不對?即便教師行業有害群之馬,哪個行業沒有呢?有,誰違規誰犯法自有法律制裁。請別做那些無謂的噴子。

最後想說的是:每個人幾乎都是從學生過來的。你問問自己:是負責任的老師多還是不負責任的多?是遇到一個負責任卻嚴格要求的老師好還是遇到一個不管不問只會哄你開心溜鬚拍馬的好?你考沒考上學究竟是自己的問題大還是家長父母的問題大還是老師的問題大?你有出息了是誰得益了?是你自己還是家長?還是老師?你沒出息了,是老師故意教你壞?教你不學?還是教你不爭氣的?


古體詩人梅心飛

作為不是公務員的公職人員一一一一義務教育教師,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關愛學生促使其要去做,這是不能用權利和義務來嚴格劃分的!所以有些國家把教師是作為公務員來要求的,按照中國能者為師優才從教的要求,公務員行業的能者優才也應當成為教師,所以對教師的要求要高於公務員!應當用教師法和公務員法兩個法律來約束教師,同時也應當在待遇上比公務員要高要優!不然各行各業的最優秀人才是不會終身獻身教育的,三四流的人才是培養不出世界一流人才的!


綜改1

這問題有陷阱。護送小學生有序過馬路是學校的職責,不知道是不是老師的職責。提問者顯然是個小學老師,我倒想問問,你們學校門前的馬路上是不是有斑馬線?是不是有交警豎立的警示牌,甚至放學時有交警專門設立特崗?司機在放學時路過學校門口都儘可能的減速慢行甚至停車讓路?他們都為了什麼?不都是為了學生安全嗎?全社會都在為學生安全盡心甚至做出犧牲,作為在校期間的代位監護人的老師,問出這個問題,你知道羞恥嗎?


雨軒品茗2

是不是本職工作我說不上,但是我們學校門前就是一條馬路,50米處就是一個路口特別繁忙的十字,我們中午放學和晚上放學都是按年級按班級按順序依次排隊走出學校門,語數老師一前一後護送學生過馬路,交警大隊的人也經常性值班協助老師一起互送學生過馬路。沒辦法,家長送孩子到學校上學來了,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事兒。尤其低年級的小孩子,更離不開老師的護送。


哈菲的天空

我認為這不是教師的工作,教師的工作是教育的義務,學生的安全學校,教師應加強教育,讓學生遵守交通規則,讓家長明白孩子安全的重要性。教師學校宣傳教育到位。同時社會,交通等部門要通力協作才能給孩子們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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