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經濟學原理理解房地產投資的作用

19大報告中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為了解這句話的內涵,我還特意查了一些典故。後來,在《辭海》中找到關於“炒”的解釋。所謂“炒”就是“把東西放在鍋裡翻撥使熱”,這裡的關鍵詞是“翻撥”,這是人們熟悉的生活術語,用於對於各種食材、藥材的烹飪與調理。後來這個概念被廣泛用於社會經濟生活中,如炒股、炒期貨、炒外匯等;現在把炒這個概念放在房地產行業中,可以表述為:運用各種傳播工具反覆宣傳對象,使其不僅具有使用價值,同時增加心理價值。

如何利用經濟學原理理解房地產投資的作用

一、房地產的本質是商品不是福利

欲弄清“房子是用來住的”本質,首先要弄懂“炒”這個字的含義。我們現在回到“房子是用來住的”這個話題中來。欲弄清“房子是用來住的”真諦,首先要了解房屋市場化改革到底對不對?當然,大家肯定表示認可,因為房屋市場化改革使價格機制產生作用,當然是歷史的進步。我國自從1998年實現房屋市場化的改革,表層原因在於計劃分房造成許多問題,難以為繼;根本原因在於國家認識到房地產本質是商品而非福利。在計劃經濟時代,房子是單位分的,一沒產權,二不能交易,更不用說商品房上市交易了。同時,那時候住房緊張,房屋質量差,分一套房非常難,排隊的時間非常長,並且還要與別人共用廁所、廚房,大清早上廁所都得排隊,對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更不用說為了得到房子各種非市場化內幕交易。而房屋市場化的今天,我們可以不斷改善自己的住房條件,周邊交通、服務以及輔助基礎設施。這些都是房屋市場化改革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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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價格機制可以避免無謂損失

簡單來說,房屋市場化改革可以使價格機制發揮作用,而價格機制可以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需求與偏好是可以排序的,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需求與偏好無法比擬。既然人與人之間的效用無法比擬,那麼用什麼機制進行協調呢?答案只能是價格機制。因為只有價格機制才能以最有效的方式向需要該產品或服務的人發射稀缺性信號,使人們根據稀缺性信號來安排生產,同時價格機制可以指導產品的分配。價格機制所決定的分配機制是最重要的,因為該機制能夠增加社會財富。

比方說你要造房子,你就得想辦法蓋讓別人心甘情願買的房子,把房子推銷出去。要把房子推銷出去就得向別人提供他們願意付費的服務,你就得想方設法生產高質量的房子,提供非常具體、多樣化的服務。比如,對於一個房屋的樓層、位置、周邊設施、朝向、地段、醫療、交通、治安等都要考慮進去,而這樣一個過程也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相關產業面臨與蓋房子同樣的思路,他們也有竭盡全力提供別人認可的服務,發揮自身的比較優勢,這樣才能獲得收益。大家這麼做的核心貢獻在於,社會總財富增加了,並且是用的最有效的方式,儘可能地避免無謂損失。正如亞當斯密所言,自身的“利己”動機客觀上起到“利他”的效果,就間接為整個社會創造新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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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產投資與投機並沒有明確界限

這是我們深刻理解“房子是用來住的”必須瞭解的第一點,其次我們必須理解:房子是用來住的,可以是現在住,也可以是以後住,你現在買不起房子可以租。這樣的話,投機性炒房就不可或缺,因為投機性炒房是能夠有效提供供給與市場流動性,我們得為投機性炒房正名。

首先,投機性買房是能夠促進供給的。在現實生活中,投資與投機並沒有明顯的區別,兩者都可以為促進供給起到正作用。四年前,我從大學公寓搬到了出租房。這件事情普通人覺得太平常了,但是作為一個經濟學人不免會感慨市場力量的偉大。為什麼我想找出租房就能找得到?難道這個房子一直在等著我?肯定不是的,是投資和投機活動,使每個人獲得服務的穩定預期得以加強。投資與投機活動客觀上在即使很多人不願意承擔未來房價風險、即使有資金也不願意買房的前提之下,承擔了潛在的投資風險,增加了住房出租市場的供給,實乃大功一件。

其次,投機買房可以幫助市場平穩房價,拉平不同時間節點的供需。投機客把房子賣給今天有需求的人,就解決今天的住房需求,當決定把房子幾年後出售的話,就可以解決當下房子“供過於求”的現狀,變相幫助國家“去庫存”,這樣就可以同時滿足當下以及未來的變現需求。所以,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與投機活動雖“一字之差”,而並非“天壤之別”。

如何利用經濟學原理理解房地產投資的作用

綜上,我們瞭解,房子的終極價值在於住,但這包括現在住與將來住。投機者的炒房行為可以優化不同時間段的供需,降低住房供給的波動性。對於房屋交易的限制越少,其流動性就會越好,房屋的流動性強,只會增加社會的總體財富。只有這樣,你才能深刻理解房地產投資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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