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已得到一次性经济补偿,还能再享受养老补贴吗?

提神只为自己

我们国家的原民办教师需要得到一次性经济补偿,这实际上是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应当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1997年,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就进行了明确。对于辞退的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助,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一次性补偿。

2011年,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没有支付一次性补贴的,也应该给予落实。同时文件要求,要将被辞退民办教师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障。

后期多个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主要就是进行教龄补贴。在民办教师到达退休年龄后,每一年教龄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多数地区执行的是20元标准,有个别地区执行十元,江苏省可能比较多一点是30元。

至于如何享受教龄补贴的要求,是跟一次性补偿没有关系的。一般要求是在被辞退后没有到新的企业工作,到达退休年龄不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

确实我们的民办教师群体是一类非常值得照顾的群体,他们为我们国家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而且在辞退的时候个别地区也存在一定问题。

希望国家能够参照退养教师的标准,甚至公办退休教师的标准,按照相应的工龄计发教龄补贴,这样大家可能觉得更公平一些。


暖心人社

根据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精神,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将享受一次性补贴。

同时该文件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加强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把民办教师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各地根据文件精神,对民办教师的生活保障问题做了很多工作,大多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现状出台一些政策,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很多地区解决的办法是根据教师的教龄,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各地区每年教龄补贴的数目也不尽相同,大多数地区补贴是每年教龄补贴是十元,最高的是二十元。这些民办教师在六十岁后将享受生活补贴。例如,一个有15年教龄的民办教师每月可享受的补贴是( 教龄补贴数乘以教龄)。当地的教龄补贴是十元,那么这个民办教师60岁后每月可享受补贴150元。


这就是民办教师除享受一次性补贴外,到60岁后享受的生活补贴。不知你看明白没有。最后,老顽童祝老民师们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老顽童有话说

民办教师,是在一个重要时期托起中国基础教育的特殊群体。他们为中国教育的建设和振兴贡献了最中坚的力量。

那一批人,如今己经全部步入退休的年龄,其中一部分人转为公办教师,老有所得。一部分人中途自愿或被迫离开教师岗位。这些人中,一部分取得了可喜的人生成就。也有一部分人生活一般或不尽人意。

对于生活一般和不如人意的这部分曾经的民办教师,一些地方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办法对其为教育的贡献作以回报。一些地方则通过发放养老金的方法给以体现。

笔者认为,对于需要帮助和生活困难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主管部门即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来解决他们生活的燃眉之急,也要持续的发放养老金,保证他们晚年生活的幸福。

他们是教育的功臣,再多的奖赏也不为过!


小桔灯

原民办教师已得到一次性经济补偿,还能再享受养老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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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原民办教师是应该得到一次性经济补偿的,而且再享受养老补贴也是不冲突的。只有达到了这两点才算是原民办教师的遗留得到彻底的解决。

国家四部委教人发【2011】8号文件里特别提出对原民办教师【1】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2】要纳入城镇居民或企业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原民办教师可都是进校后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只是一年合同到期后,学校不再续签,而原民办教师却一直任教一二十年直到被“政策清退”。本已是有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了,是其他行业早就能正了。得到经济补偿是对的他们付出劳动的肯定和尊重,只可惜好多地方就没有做到这一点。

原民办教师被清退时就没有到达退养的年龄。“下岗”失业后,其生活的艰难和自己辛苦的奔波,一提就是伤心。好在各地都在不断建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助制度。青海省不但将养老补助每月增加到了20元,还每月按教龄发放着生活补助费。甘肃省也有文件规定,每一年教龄补助8元做为工龄形式发放的养老金,并强调按新农合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只是这一点还没有落实到位。

虽然这种待遇比较低,但可以看得出原民办教的问题已经引起关注,只是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计算方法和标准不同,执行力度上打了折扣。原民办教师可是农村教育的功臣啊!中国经济的发展,他们功不可没!他们已到了“青黄不接”的年龄,应该早日增加他们的养老补助,给他们以养老的“靠山”和心灵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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