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一位微商正是因為銷售假冒商品而被判刑!看以下案例!
壹
案情
老公投資失敗一走了之
案件中,何某原是一名全職太太,由於老公投資失敗並拋棄了她和出生沒多久的孩子,迫於生計找了份工作。然而工資不高,一邊要撫養孩子一邊還要交房租,生活壓力非常大。就在這個時候,一次朋友圈的轉發讓她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
2013年5月,何某看到一個廣州朋友經常在朋友圈發一些名牌包包的照片。因為覺得這些包很好看,何某就轉發了這些圖片。沒想到,這一轉發,很多朋友都來打聽價格,想要購買。何某轉念一想,別人都在朋友圈做微商、代購,現在正好有渠道,何不自己也搞個副業,給孩子賺點奶粉錢。
假名牌生意正紅火 意外遭到“同行”舉報
2013年12月,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在何某的住所內,查獲了20餘件尚未銷售的假冒名牌。
“
我看有不少人都在賣,不知道是違法的,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
在庭審現場,何某幾次落淚。
貳
判決
鑑於何某認罪態度較好,系坦白和初犯。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6萬元。
叄
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小天小普有話說~
小天
小普
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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