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40年|檢察院民行科的宣傳車開進廠裡,事情開始有了轉機……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也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的第40個年頭。

冬夏更迭,白馬過隙,屬於一代代檢察人的記憶、精神卻歷久禰新,在時光的長河裡閃耀生輝。

通過帶您翻看過往的珍貴影像,重溫檢察人一路走來的不凡之路。

不凡40年·聽檢察官講那些年的辦案故事

口述/王世彥 整理/譚金星

2000年1月21日上午,恩施市新華印刷廠黨支部書記蔣世成、總工程師張玉林等專程到恩施市檢察院,把一面繡有“抗訴神劍”的鮮紅錦旗送到檢察長楊輝的手裡。

“四色彩印機已經恢復生產,目前運行正常。是檢察院讓我廠重現生機!”

不凡40年|检察院民行科的宣传车开进厂里,事情开始有了转机……

(新華印刷廠送來的“抗訴神劍”錦旗)

花百萬買回印刷機故障頻出,

求更換反被“老交情”告上法庭

90年代,為了加快技改,搶佔市場,恩施市新華印刷廠找到“老交情”上海光華印刷機械有限公司,花120萬元購買了一臺四色膠印機。但沒想到才開機兩天,機器就首次停機,還遭遇了傳動連桿斷裂等故障。最嚴重時,一個月裡停機率高達50%。期間,光華印刷廠不斷派專人前來修理,對存在的質量問題表示認可。

1995年6月,為了推卸包換不合格產品的責任,上海光華印機公司竟向上海市寶山區 法院起訴新華印刷廠拖欠其貨款10萬元,將其告上法庭。

新華廠赴上海依法反訴,請求光華更換合格產品,賠償損失。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對新華提供的大量、準確的證據不予採納,違背事實和法律,認定新華印刷廠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駁回新華印刷廠的反訴請求。

新華印刷廠上訴到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新華印刷廠申請再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訴。

新華人從此開始了漫漫上訪路,但結果卻如泥牛入海,無功而返。

不凡40年|检察院民行科的宣传车开进厂里,事情开始有了转机……

(新華印刷廠領導握手感謝檢察人)

檢察院民行科的宣傳車開進了廠裡

1997年5月的一天,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的幹警們開著宣傳車,送法到企業,給事情帶來了轉機。

在聽完新華廠領導的申訴後,時任科長黃勇馬上向黨組彙報,他指出案件帶有明顯地方保護主義色彩,在經歷了一審、二審、再審後,要糾正實非易事。其次,恩施市人大、政府領導已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大多次申訴,均無結果。而且,按照管轄規定,我院無權管轄,只有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或者最高檢才有管轄權,標的120萬的案子,送到最高檢,他們會不會受理?

考慮到此案關係著新華廠300多號人的生存,黨組會統一了意見:“此案屬明顯的裁判不公,我們一定要辦好,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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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查看四色彩印機修復情況)

迎難而上,檢察人為新華廠討回公道

面對“無先例可循,無資料可查,無辦案經費”的重重困難,辦案人員迎難而上,找到新華廠張總保留的兩公司關於機器質量問題的來往信函,推翻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時所作的“新華廠將彩印機投入運轉後,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光華公司提出質量異議”的事實認定。接著,他們循著突破口,又掌握了大量確鑿有力的證據。

8月,此案的彙報材料送進最高人民檢察院;接著,僅用了兩個月時間,此案就進入了上海高級法院的審判監督程序。

考慮到儘快幫新華廠恢復生產,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和廠方商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期間,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向有關單位打電話26次,發傳真18次,催促辦理此案,終於在1998年12月,兩公司簽署了協議書:光華公司無償修理四色印刷機,並放棄新華廠所欠貨款10萬元,同時為新華印刷廠免費培訓操作技術人員。

不凡40年|检察院民行科的宣传车开进厂里,事情开始有了转机……

1999年11月,修復的四色機運回了新華印刷廠,安裝調試達國家技術標準。2000年1月正式投入生產。至此,新華廠歷經三年之久的申訴案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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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世彥 譚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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