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馮提莫迴應公款打賞事件,承諾退還所收禮物”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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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提莫回應打賞事件,隔空喊話司法機關承諾“依法”退還禮物,這個公關段位高!

楊文戰律師觀點:所謂“希望執法部門聯繫,依法退還禮物”的說法很高明,可有很多解讀方式,馮提莫的這種回應方式顯示其智商、情高都比較高!

江蘇鎮江王某挪用公司930萬元打賞女主播一案熱議。涉事主播之一馮提莫曾於直播間中回應此事,她稱“和王某在一次線下主播聚會的時候見過,你們很多人總覺得女主播很隨便對吧?其實沒有你們想的那麼亂了”,她還表示希望執法部門聯繫她,將禮物依法退還回去,“並說身正不怕影子歪。


首先這個回應否定了與王某有私人交往的事兒,不但沒有陪睡,甚至線下見面也是在主播聚會時見的,言下之意,與王某沒有私交、沒有私下見面,甚至這次見面都不一定是王某麼馮約的,可能是其她人約的。能甩開的干係盡最大限度撇開。這個回應其實還不算太高明,更高明的是對於退還禮物的回應,表面看是要退,但話語中藏著的意思是:

1、得司法機關來找我。

2、找我也得“依法”退。

這個其實可以有多種解讀:首先態度上表明瞭要退,不會陷自己在不利的輿論中,但不會主動把自己拿到和利益退出去,而是要司法機關來,來了以後再談“依法”怎麼退。


關於消費在直播打賞中的贓款該不該退,其實這兩天大家能看到,網上法律界人士討論時爭議都很大,有說法律上司法機關沒權強制主播退款的,有說應該退的。但即使主張的,其實也不是直接由主播退,而應該由平臺來退,平臺再依據與主播的分成找主播追,可能還涉及稅務等問題,確實比較複雜。而到目的為止,一審已經判決了,也沒有司法機關找到平臺和主播談退款的事兒。在這個背景下,馮提莫的回應就顯得段位很高了!我可以做如下解讀:

1、司法機關不來找我退,不退可別怪我。

實際上,這類案件,如果當初公安機關真的拿出力度來找平臺和主播追繳,一般人真扛不住,往往不敢講什麼道理就退了。公安機關辦案追繳贓款這類事兒,在嫌疑人名下的肯定是要追繳的,到其他人名下的,視不同情況公安機關考慮是否追繳,固然法律上有定些規則,但實踐中公安機關的辦案力度和看法也有不同。

2、司法機關真來找我退,咱們再談“依法”該不該退、該怎麼退。

前面也說了,一堆法律界人士也在爭論,觀點也不同。這退的前面加上“依法”兩個字,其實是很有意思的。就象有時一些公司出了事,對外公開稱“本公司將依法承擔責任”,其實這種說法最後雙方談不成要法庭見的多的是,沒辦法,雙方看法不一,可不得由法院確定依法該怎麼辦嗎?

本案這種在平臺上購買“幣”然後用“幣”刷禮物的行為,到底該怎麼定性,確實有爭議。假如司法機關真找來要退,覺得頂不住直接退是一種選擇。覺得力度不大討論怎麼“依法”也可以。


而且事情畢竟出了,對於這種靠“公眾”吃飯的人,公眾形象也很重要,和公眾形象相比,收某人的那點禮物其實就不重要了。這種高段位的表態,能最大限度挽回輿論的不利影響。總得來講,確實能看出來,有高人指點,智商、情商都比較高,難怪那會計那麼瘋狂打賞!

最後奉勸一句:作為普通人,別沉迷於網絡直播,打賞之類的更得量力而行,別搞成病態害人害已!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楊律說法

怎麼看待“馮提莫回應公款打賞事件,承諾退換所有禮物”這件事? 當然是拿著手機啃著西瓜或者粽子看了,咱們認識她,她不認識咱!開個玩笑,接下來老張談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1、馮提莫這是認慫了。通過盧姥爺事件,所有主播都清醒了很多,自己其實也沒多厲害,一旦犯了眾怒,尤其是被點名,基本已經涼了半截了,所以這次馮提莫是認慫了!不過不要緊,只要青山在,粉絲還會可憐提莫背鍋,大家刷一波繼續安慰一下咱們受傷的小提莫。

2、馮提莫把燙手山芋丟給了鬥魚。我們都知道主播的禮物其實到手的也就是一半,馮提莫承諾的是退還繼續而不是錢,這點大家搞明白,馮提莫的意思是:你打賞的到我賬戶的我退回,但是被鬥魚拿走的,對不起,我不管!大不了空歡喜一場,反正對著攝像頭做幾個麼麼噠的表情又消耗不了多少卡路里。

3、這錢馮提莫有責任退!很多人或許會說馮提莫是無辜的,她又不知道打賞她的是挪用的錢,我家提莫憑攝像頭掙的錢憑啥退?老張想說既然實錘了馮提莫線下約會,那麼她知不知道都說不清了,因為沒人證明的了馮提莫不知道!或許大家會說金主可以啊,我想說金主現在不敢這麼說啊,他說了馮提莫不退錢就是本分,退錢是情分,萬一不退了他就得往死裡判刑了,你覺得金主會怎麼選擇?所以老張覺得馮提莫這錢該退,從自身安全角度考慮的話!

以上三點就是老張個人看法,不知道你們怎麼看?總之老張覺得馮提莫現在最重要的是把事態平息、控制,而不是為了錢死磕,這點馮提莫比盧員外聰明啊,看來狒狒再怎麼開美顏智商還是狒狒!


老張談三農

首先要說明的是,會計貪汙鉅款打賞主播的案子是個舊案,2017年就已經案發,只因為這個案件在今年5月份才一審宣判的,又經央視曝光後才廣泛引起人們關注和討論,清楚了這一點才能更好的理解馮提莫對於這次貪汙事件態度。


大家需要搞清的是,馮提莫這次並不是第一次承諾退換禮物了,早在一年前,也就是2017年5月份的時候,在其直播間直播時就曾經公開承諾“依法退還刷給她的禮物”並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讓時間來證明”。

之所以馮提莫現在又一次站出來承諾退還禮物,我個人的看法是她意識到了她的直播生涯因為這個貪汙案央視曝光後受到了巨大的影響,極有可能因此受到封**殺。所以為了自保她只能再一次承諾退還禮物,以我看來,央視這次對於案件的曝光是馮提莫此次站出來的主要原因。


對於公民馮提莫,在去年就已經知道所收禮物是會計貪汙的贓款所得,就應該主動的向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和積極退還禮物,因為這是她作為公民的義務,但是為什麼等了一年之久都沒有主動解決此事呢?僥倖佔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直播平臺對於此事的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平臺和主播是利潤分成的模式,對於此次貪汙款打賞主播一事平臺在這一年時間裡也沒有主動的有所動作,比較讓人失望。

這次貪汙案受害公司近幾日也表示了“希望女主播能還錢”的態度,並說明這一年時間裡從沒有接到過主播或者平臺的聯繫,

希望這次馮提莫的承諾能確實的落實,這對於她也是挽回人們信任的一個方式,至於結果如何,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石門實話

反正我等平頭百姓看熱鬧不嫌事大,這圈子那圈子的事,一波未平又起一波。但是吃瓜群眾也有吃瓜群眾的職業道德,力挺小崔就是明證。所以這事呢這兒也想插上一腳。

這錢馮莫提是退也得退,不退也得退,王某用了幾天還上了,才算挪用,還不上應該算貪汙吧(有請哪位律師解釋解釋)。所以,王某挪用公款打賞,這打賞的錢就是贓款。既然是贓款,還想捂著不退嗎?

好在小馮同學事發前不知情,左打賞一二百萬,右見面花二三十萬,還以為遇到個金主,收錢收到手軟,出來江湖混,總有一天要還的,只是沒想到還的這麼快。也許小馮的粉絲們覺得她無辜,怎麼說這錢也是憑著攝像頭唱歌聊天表演掙的,是勞動所得。果真是這樣,那與我在毒梟手下幫他做些事、賣些毒品豈不也是勞動所得?如果事後有證據證明小馮明知這錢是人家挪用來的,那就不是單單退那檔子事了。

至於王某拿著3000元的月薪,打賞多人共930萬這事,不提也罷。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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