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多措並舉做好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

和平區司法局深入落實市司法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於積極探索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部署,積極協調整合資源,著力突破機制瓶頸,多措並舉做好試點工作。截至5月底,和平區共指派律師承擔刑事辯護法律援助服務120件,覆蓋率達100%。

一是穩妥推進機制創新,優化律師執業條件。和平區司法局研究制定了符合工作實際的《關於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構建暢通的銜接機制,著力降低在通知辯護、申請、指派等環節的合理時間損耗,確保第一時間完成審批指派。《實施意見》創新實現了區法院、區司法局、公安和平分局三家聯合發文,將為律師執業提供便利條件的內容納入其中,特殊情況下,區看守所允許法律援助指派的辯護律師優先申請會見,使辯護律師能夠獲得更充足的工作時間。

二是儲備資源激勵參與,全面覆蓋辯護需求。和平區司法局從人員保障和經費保障兩方面入手,多方協調政策,整合資源,確保《實施意見》承諾的服務對象百分之百獲得無償法律援助服務。在人員保障方面,積極發動律師參與,成立法律援助律師庫,第一批選派35名政治素質高、專業能力強、執業經驗多、熱心公益法律服務的律師參與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後續還將不斷充實律師庫成員。在經費保障方面,和平區政府足額補齊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所需經費缺口,和平區司法局細化明確補貼事項及標準,確保各項補貼及時全額髮放到位。

三是優勝劣汰綜合施策,著力提高辯護質量。和平區司法局著力強化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質量管理,實行綜合考察評價。建立參與刑事辯護全覆蓋律師的准入退出機制,做到律師入庫有審核,退出有標尺,凡在服務態度、承辦案件質量方面出現問題,或在案卷質量檢查中出現不合格等情況的律師,將退出法律援助服務工作,並在兩年內不予重新吸納;建立部門聯絡溝通機制,區政法各部門之間定期交流全覆蓋工作情況,對律師的盡職情況予以綜合評估,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行為及時提醒制止,列入負面清單,對情形較重可能影響辯護質量的,及時調整更換律師人選;構建律師意見反饋機制,及時收集律師的意見建議,適時組織法官、律師研討交流,不斷推進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機制順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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