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院,肇事者全責卻不願意出錢,這合理嗎?

吃得太撐了

肇事車輛發生事故後,司機被判全責,但是車方卻不願意出錢。拋開車方沒有錢之外,大致有如下兩種原因:

一、車輛都有保險,因交通事故發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應當全賠。車方不願意出錢,就是怕以後向保險公司索賠麻煩,不如讓受害者直接告保險公司要錢省事。

二、有些車主墊付了一些醫療費用後,而傷者又從保險公司得到全部賠償款,對於車方墊付的醫療費,傷者卻拒不返還。這就導致了很多車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所以就不願意主動出錢了。



實際上,發生交通事故後,由於情況緊急,肇事車方主動拿出一些醫療費治病救人,也是應當的。


法重情深

個人認為,合理與否,需要區別對待。

首先,合理與否並不涉及合法性問題。因此無論車主是否投保保險、保險額度多少,車主都可以自願選擇墊付還是不墊付有關費用,不墊付費用也並不意味著違法。墊付費用實乃人情倫理,站在肇事車主的角度上,不墊付亦屬於人之常情。

其次,如果車輛保險齊全,肇事車主有權不予墊付。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肇事者應當第一時間救護傷者並及時報警、保護現場,但並沒有規定肇事車主必須第一時間對傷者墊付費用。如果車輛投保交強險,則根據傷情及花費,傷者可以要求或者通過交警部門要求肇事車主聯繫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墊付有關費用,實踐中大部分車主是會積極配合的。如果費用過高,部分保險公司依然會根據事故責任在商業險賠償額度內進行墊付,而有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繼續墊付。因此,傷者傷情、交強險墊付情況、商業險墊付情況都會直接影響肇事車主的費用墊付問題。

第三,如果肇事車主墊付費用,建議保留好有關憑據。實踐中,曾有肇事車主因遺失票據導致傷者矢口否認、墊付款項最終難以主張的真實案例。因此,肇事車主墊付費用,儘量保留有關憑據,比如刷卡記錄、門診發票、轉賬記錄、傷者本人或家屬出具的收條等票據。肇事車主不能逃避責任但也要學會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自身利益受損。

因此,如果肇事車輛保險齊全,在法律意義上,肇事車主沒有費用墊付義務。如果肇事車主基於人情進行墊付,在某種程度上,本人建議肇事者可以墊付有關費用,但是一定要留存有關證據,避免利益受損。

你的善良需要有點鋒芒,您覺得呢?

說一千道一萬,言歸正傳!我們無法預測明天,但是可以把握今天,安全比什麼都重要。

平安是福,福是平安!




柳基偉律師

記得2014年 家人開車撞上遇闖紅燈路人導致對方一手一腳骨折 交警認定我方主要責任 應為沒有監控說不清誰闖紅燈一般機動車擔責,那家人是四川人 吵得厲害 我們先後墊付了25000,那家人還是又吵又鬧要私了30萬 。我也火大了 明明是他闖紅燈 心裡那個氣啊!後來去修車時4s告訴我車上有隱藏攝像頭的 讓我看一下 。我一看果然有 而且緊急錄像保存下來了 然後我去找交警複議 後來鑑定下來對方闖紅燈 但機動車總歸要承擔點責任 我們次責也要百分之40(總比全責要好多了)這時對方也沒聲音了 私下求我們承擔全責 我當然不理他們 讓他們法院起訴我們再賠錢。最後保險公司派律師過來解決的 法院把我家的修車錢也一起算 才賠給對方3萬多。其實那家人不吵的話 我也不會去複議了 反正進保險的 但對方太搞了 警察也對四川人說買了150w保險還怕不陪你 但他們就是不行。最後 我介意不要墊付 因為最後保險公司會派律師幫你處理的 一旦墊付就是個無底洞 萬一墊付出去的保險公司不承認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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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一個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受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人和傷者之間的關係應該如何處理、如何協調的問題。

那麼首先,我們要明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涉及人傷理賠的責任人有哪些:

1,駕駛員

很簡單,就是問題中所謂的“肇事者”,不過有時候這並不是一個人,如果這是一起牽涉多人多車相對複雜的案件的話。

2,車主

車主很多時候與駕駛員不是同一人,比如是另一個自然人又或者法人以及團體、機構等。

3,保險公司

知道了相關責任人是誰,我們就可以更清楚和更明確地解答這個問題了。

問題中提到,肇事者全責卻不願意出錢,在這裡,不是很清楚提問者提到“出錢”的這個錢是指什麼錢。

至於其他不夠的醫療費用,是應該由傷者自行解決並待保險理賠流程走完後由保險承擔。駕駛員(肇事者)以及車主沒有墊支的義務,但是站在人道立場,駕駛員和車主先行為經濟有困難的受害者墊支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是可以的,最終保險理賠下來後,這部分墊支是需要歸還駕駛員和車主的(如果是訴訟,判決書上會明確這部分墊支應返還代墊人的)。

另外,如果提問者所說的錢不僅僅是指迫切需要解燃眉之急的“醫療費用”,而是全部的理賠金額,那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因為理賠是有一個相對長的時間跨度,過程中,在傷者的傷殘級別情況,傷者的戶籍信息以及贍養人、撫養人的有關材料都不具備的情況下,實際上很難判斷最終的理賠金額是多少,保險公司(調解的話)或者法庭(訴訟的話)又是怎樣認定,認定的結果又是多少。

在這過程中如果你屢屢找駕駛員(肇事者)麻煩,問人家要錢,那就是無理取鬧,不搭理你也再正常不過了。

回答問題: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要駕駛員(肇事者)、車主已經按照有關程序完成了他協助調查、求援等義務和責任,而且肇事車輛有保險,在情在理他都沒有義務額外再給你什麼錢,除非最終經法院判定保險不足賠償,他才有責任承擔剩餘的不足部分的理賠金額。

然而在許多案件處理中,往往會因為駕駛員車主推諉卸責、傷者仗勢“逼”人而導致在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後又來一檔子“二次傷害事件”,這無助於事情的解決,反而會因此而增加了不少不必要的障礙和麻煩。


用戶51817793979

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肇事者是全責,這就說明所有賠償都必須由肇事者來進行賠付。

如果肇事者不賠償,接下來應該怎麼辦?答案是:憑法律。

首先,可以讓責任方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打入你的賬戶。讓責任方跟他的保險公司協商並簽訂一個協議,同意把賠款直接打到你賬戶。注意,必須是對方去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後,保險公司才可能將賠款給到你這邊。

其次,打110報警,讓警方來處理。如果事故的責任方不肯付錢,嚴格來說就已經屬於經濟糾紛了。此時交警已經判責,但並沒有再多的干涉權利。那麼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來說,警察會打電話警告責任方。對方感到壓力,說不定就會乖乖墊付錢了。

再者,可以給責任方發律師函,必要時打官司。如果警察介入也不管用,那就要升級到法律層面了。可以委託律師給肇事方發律師函,這樣能給到對方壓力,因為一般人應該很少收到律師函,收到律師函就說明事態嚴重。此時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饒了。如果他依然強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見了。打官司這個方法是最麻煩的,也需要破費,所以迫不得已還是儘量到最後才使出。


汽車觀察家

不是肇事車主不願意出錢!是出了錢保險公司不會全陪的,本人遇見過,車在路邊停著“冬天夜裡9點多了”打著雙閃,一摩托車撞到我車上,交警判責任各半,並讓我墊付醫藥費,不墊付不放車,又說墊付後保險公司會給我的怎麼怎麼的,結果我墊付了四萬多。最後經過法院一審判決摩托車駕駛員的醫療費保險公司該陪多少陪多少,我墊付的錢另案處理,最後去保險公司要墊付款的時候被告知要從墊付款中扣除20/100的不報銷藥物部分,結果我墊付四萬多到手還有三萬多,整整一萬二千多塊錢沒了,用時兩年。看到這些你要是車主你還會墊付嗎?

不是車主不人道,也不是我們沒有良心,是被保險公司坑的太深了!


車前草208926578


用戶6260320550

首先給自己吃定心丸:不用怕!有事故單,如果他不處理,他的車子是過不了年檢的。你放一萬個心好了。如果對方已經報過保險了,沒你的維修發票他的保險結不了案,保險公司會催他跟你聯繫的。

你現在就把自己的車先修好。該吃吃,該睡睡。耐心點等他來找你。也可以跟自己的保險公司協商,用“代位追償”讓你的保險公司先賠付你,如果保險公司拒絕,你就威脅告到保監會,已經規定施行了。保險公司不執行是要被罰款的(幾千塊保險公司肯定給你了的)。

真退一萬步講,前面的都不行,到時候你憑事故認定書起訴他和他的保險公司。不用請律師的,法官看過就懂得。100%賠錢。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這個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記在市局還是省局),弄清楚以後,到所在工商局有個企業信息科,花一塊錢,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

2、去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不需要蓋章)。

3、到地方法院,大廳辦事人員會給你一個模板,填好起訴書,交50塊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複印4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4、回去等消息,一般過幾天,法院會給雙方各打幾個電話,試圖調解,有時會成功,有時不成功,如果對方就是個無賴,不肯調解,調解無效,等15天以後開庭。

在這個等待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一般保險公司如果不願意進入開庭環節,會讓法院開一個協助辦理函,把複印的材料蓋上章以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以後,會立刻把錢打到法院,之後法院通知你去拿錢。

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麼,就是要跑幾趟法院。

另外,法院通知去拿錢的時候,數額小的一般是現金,數額大的可能是支票,不過你也可以要求現金,法院財務如果有足夠現金一般也會直接給現金你,這樣省得自己還要跑一趟銀行。拿錢的同時,書記員還會要求你寫一份撤訴申請(她會教你寫),簽字。過兩天,會收到一張法院法律文書特快專遞,也就是一份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就是什麼案子,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原告撤訴之類的,其實就是法院為此案劃上一個句號,走一個法律形式。


車乎官方帳號


昆字上下念110

看你怎麼想,如果為了理賠快,不想那麼多事,沒關係那就先自己墊點就完了。如果看見肇事人態度不好,你家有存款,錢也夠那就慢慢玩死他,給主治醫生說就用自費藥和乙類藥,那個保險不保和保的少,找個家裡收入最高的來陪護,別急著出院就一直喊頭陣痛,一會沒有,一會有,出事半月內申請財產保全,他車開不走,然後去法院提起訴訟,要精神損失,陪護,營養費,還有醫療鑑定費,法院訴訟費,誤工費,這些保險都不保,然後就可以住他家門口不走了,然後過三個月就可以申請強制了,只要不是大款就怕進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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