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動態」松桃縣院刑執部門糾正一起嚴重超期羈押案件

今年以來,松桃縣院刑執部牢固樹立人權保障理念,按照高檢院的部署,認真開展好“監督維護刑事被執行人合法權益”專項檢察工作。加強對看守所監管場所的日常監督檢察,突出重點,強化刑事羈押期限監督,推動實行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常態化取得了進展。成功糾正看守所一起超期羈押案件,從而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看守所監管工作的規範化。

2018年6月13日,刑執部門在對松桃縣看守所監管活動進行日常檢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於2018年3月30日被松桃縣公安局執行逮捕,2018年5月30日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但松桃縣公安局在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之時,既沒有按照《刑訴法》規定報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也未移送審查起訴,同時松桃縣看守所也未按規定在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前七日向辦案機關發出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通知書,及時督促辦案機關換押,導致對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超期羈押長達14天,嚴重違反了《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駐所檢察人員發現這一嚴重超期羈押違法行為,立即向分管檢察長、檢察長彙報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要求向看守所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看守所於當日向辦案機關發出通知督促辦案機關履行換押相關手續,並對看守所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同時公安機關將對相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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