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里一套房,动则大几十万上百万,交易的都是大额资金,买卖过程中如果程序不严谨,又遇到缺乏诚信的人,可能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蒙受巨大损失。而家住武汉市南湖的白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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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陷阱
2014年5月,白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花43万购买了南湖芷岸龙庭18栋一套90平米的还建房,因为当时无法办房产证,于是白先生就与房主宋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上面注明无论房屋的市场价格是涨还是跌,均与甲方宋女士无任何关系。白先生说,当时周边房价是5000左右,这套还建房综合算下来,每一平方4800元左右,很实惠,所以很快就凑齐全款完成了交易。买下房子后,2015年她又花钱帮助房主宋女士办下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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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两证上还是前房主宋女士的名字
当时准备过户时,他到房产局咨询了解到,因为房产证未满两年过户要缴税,为了省下这笔费用,他与房主宋女士协商两年后再过户。
南湖芷岸龙庭小区
无奈的白先生
言而无信
对于此事,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熊律师表示,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事,因此房主宋女士应该无条件配合白先生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熊律师说:这个合同一旦达成之后,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有一方不同意的时候,合同是不能够进行变更的,只能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价款来执行。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目前,白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初因为想省下一笔交易税,没有及时过户,遇到这种不将诚信的卖方,就会平添一堆麻烦,白先生现在很后悔。对这件事情,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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