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司機,下月起在這些路段開車將處100元罰款

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市區公交專用道的管理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有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緩解市區道路交通擁堵,經公安交管部門研究決定,在中華大街、體育大街等11條道路設置公交專用道,現將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設置公交專用道的路段、時間


1、石欒路(裕翔街至石欒大橋),每天7:00-9:00, 17:00-19:00。


2、談固大街(南二環至北二環),每天7:00-9:00, 17:00-19:00。


3、建華大街(石欒路至槐中路,和平路至體育大街與建華大街交匯處),每天7:00-9:00,17:00-19:00。


4、中山路(西三環至新元高速橋)每天7:00-20:00。


5、中華大街(和平路至新石南路),每天7:00-9:00,17:00-19:00。


6、槐安路(西三環至天山大街),每天7:00-9:00,17:00-19:00。


7、體育大街(子龍大橋至裕翔街),每天7:00-9:00,17:00-19:00。


8、裕翔街(體育大街至南三環),每天7:00-9:00,17:00-19:00。


9、和平路(體育大街至東二環),每天7:00-9:00,17:00-19:00。


10、平安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每天7:00-9:00,17:00-19:00。


11、裕華路(苑東街至東二環),每天7:00-20:00。


其他時段社會車輛可以駛入公交車道借道行駛。


二、公交專用道通行規定


(一)上述11條公交專用道在設置時間內,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勤班車、出租車、校車、外地來石旅遊的專用客車和10座(含)以上客車均可在公交專用道借道行駛,其它車輛嚴禁駛入。


(二)公交專用道設置在路口右轉導向車道的,路口右轉的社會車輛可借用公交專用道右轉通行。


三、違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未在規定的機動車道內行駛的”之規定,對違法佔用公交車道的社會車輛處以100元罰款,不計分。

(違法代碼1019)


本《通告》自2018年5月1日開始執行。2月22日發佈的公交專用道管理通告同時廢止。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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