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一护林员玩忽职守获刑

昌宁:一护林员玩忽职守获刑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同一林场的两名护林员均因同一片公益林而步入犯罪的深渊。王某的渎职行为,已然成为赵某产生犯罪动机的土壤,也无形中为赵某实施盗伐行为制造了犯罪条件。王某的渎职行为与赵某的盗伐行为,表面看来是两个体相互独立的行为,实则是存在因果关系的。该案启示检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林业、自然资源等管理机关的侦查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职务犯罪,维护良好的林业执法秩序,切实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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