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溫情判決“無錫胚胎案”續:4位失獨老人海外代孕終於產下一名男孩

來源 | 法眼觀察綜合自裁判文書網、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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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温情判决“无锡胚胎案”续:4位失独老人海外代孕终于产下一名男孩

2014年,全國首例已故夫妻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引發全國關注。

2014年9月17日,無錫中院對全國首例已故夫妻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原審法院判決,支持了上訴人失獨老人關於獲得已故兒子、兒媳冷凍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的訴求。

判決書寫到:

在我國現行法律對胚胎的法律屬性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結合本案實際,應考慮以下因素以確定涉案胚胎的相關權利歸屬:一是倫理。施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受精胚胎,具有潛在的生命特質,不僅含有沈傑、劉曦的DNA等遺傳物質,而且含有雙方父母兩個家族的遺傳信息,雙方父母與涉案胚胎亦具有生命倫理上的密切關聯性。二是情感。白髮人送黑髮人,乃人生至悲之事,更何況暮年遽喪獨子、獨女!沈傑、劉曦意外死亡,其父母承歡膝下、縱享天倫之樂不再,“失獨”之痛,非常人所能體味。而沈傑、劉曦遺留下來的胚胎,則成為雙方家族血脈的唯一載體,承載著哀思寄託、精神慰藉、情感撫慰等人格利益。涉案胚胎由雙方父母監管和處置,既合乎人倫,亦可適度減輕其喪子失女之痛楚。三是特殊利益保護。胚胎是介於人與物之間的過渡存在,具有孕育成生命的潛質,比非生命體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應受到特殊尊重與保護。在沈傑、劉曦意外死亡後,其父母不但是世界上唯一關心胚胎命運的主體,而且亦應當是胚胎之最近最大和最密切傾向性利益的享有者。綜上,判決沈傑、劉曦父母享有涉案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於情於理是恰當的。當然,權利主體在行使監管權和處置權時,應當遵守法律且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和損害他人之利益。

終審判決的大逆轉,引起各方熱議。著名民法專家、江蘇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克希說,這是十年來全國少見的好判決。該判決被網絡稱為“最有溫度的判決書”。該案也入選2014年十大民事行政案例,楊立新教授在點評時認為,此案是一個標誌人情與倫理勝訴的典型案例,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在我國法律對人體胚胎的法律性質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援引學理解釋作出認定並依此適用法律,更具有創造性適用法律的借鑑意義。

對於這枚胚胎,該案主審法官時任無錫中院院長時永才說:“對於胚胎今後怎麼處置,這超出了法院判決的範疇,是老人自身的事情。”時永才強調,法院秉持了一種開放式的態度,也許今後冷凍胚胎這一新生事物,隨著社會發展、思想觀念的轉變,會逐漸為社會所接受,屆時代孕或許跟某些國家一樣具有合法性。“也許有一天,在社會公眾都能接受的情況下,法律會作出回應,4位老人的心願也許能通過合法的途徑實現。”

車禍發生時,甜甜還是一枚體外受精胚胎,被冷凍在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罐裡。為了讓這枚胚胎變成一個活生生的孩子,為兩家人“留一個後”,4位失獨老人請律師打官司、尋找各種代孕機構,想盡了一切辦法。

2017年12月9日,甜甜被一名28歲的老撾籍代孕媽媽帶到這個世界,淺淺的眉毛,深深的酒窩。

“就會笑。”從甜甜身上,劉曦的母親胡杏仙看到了女兒的影子:“眼睛像我女兒,但還是像他爸爸多一點。”

胡杏仙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受精胚胎時的情景:一根筷子長的玻璃導管,裡面充滿白色的霧氣,“什麼也看不見”。由沈傑的精子、劉曦的卵子結合而成的受精胚胎,就藏在這團白霧裡。

一次,有個朋友向沈新南介紹了一個人,那人稱可以託關係把胚胎拿出來。沈新南沒多想,塞了錢,送了禮。那之後,那個人的電話打不通了。

4位老人面臨的代孕困境

“其實所有人都知道老沈想把胚胎拿出來做什麼,他肯定是要傳宗接代的。”李雲說。

但在中國,代孕被明確禁止。

2001年,衛生部出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而代孕是否違法,在法律界也有爭議。

2014年8月,沈新南等人成了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的節目嘉賓。胡杏仙當場詢問主持人,“拿到胚胎,當然是想政府能給我們這個特殊的家庭一個特殊的照顧。”

所謂“照顧”,就是指代孕。當時,胡杏仙的侄女、外甥女等親屬曾表示,願意為其代孕。但上海市衛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徐青松當即表示,“為了保護後代原則,不允許代孕,不允許這個情況出現。”

2015年4月至12月底,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2個部門曾聯合制定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這次專項行動工作下發的文件中表示,打擊代孕是為了淨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環境,維護正常的生育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自己無法再生育,親屬志願代孕又不可行。無可奈何之下,老人們將目光投向了明處的、暗處的各種代孕機構。

某海外代孕機構負責人劉保君第一次見沈新南時,沈在不停地抽菸。那是2016年6月,梅雨季,他們在上海的一家茶館裡初次見面。沈新南手上的煙還沒熄滅,立刻點上另一根,眼裡滿是焦慮和懷疑。

在劉保君之前,沈新南接觸了幾十家代孕機構。僅上海一地,他至少認識30家。

等到胚胎拿出來,需要找人代孕時,這些機構又退縮了。“代孕成功率一般只有50%左右。他們都怕擔風險,畢竟只有4個胚胎,萬一失敗了怎麼辦?”沈新南也不放心,畢竟在國內醫療機構代孕是被禁止的。

還有一些機構,聲稱可以去海外代孕,比如去美國、烏克蘭、俄羅斯以及部分東南亞國家。在這些國家和地區,代孕是合法的。

這些海外代孕機構打著免費代孕的旗號找上門。沈新南雖對“免費”二字心生警覺,卻不甘心放棄代孕的機會,接觸了其中一家。

2016年初,沈新南受一家赴美代孕公司之邀來到上海。剛一到,公司負責人就說第二天要召開媒體發佈會,幫他眾籌代孕費用。沈新南被“嚇到了”,偷偷買了車票第二天一早便返回宜興。

與劉保君見面時,沈新南已經聽了許多代孕培訓課程,成了半個專家。劉自稱是中國最早從事代孕行業的人,懂技術,在一些東南亞國家有過不少成功案例。

經過協商,劉保君決定以成本價為沈家代孕,“代媽20萬,一年生活費10萬”,做不成,不收錢。

最終,沈新南把這些責任一股腦攬了下來。

多國出臺禁止商業代孕法令

緊接下來的一關是:如何把胚胎送到老撾。

之所以選擇老撾,是因為與劉合作的柬埔寨代孕媽媽養胎基地不能用了。該國於2016年10月頒佈了禁止商業代孕的法令。而此前,泰國、越南等東南亞國家也頒佈了禁令。因此,未出禁令的老撾成為世界各地商業代孕機構的新寵(老撾也於2018年1月出臺法令,禁止商業代孕)。

2017年1月初,劉保君的幾名同事從雲南出發,到老撾境內自駕遊。那隻裝有胚胎的液氮罐得以帶出國境。

選擇這個過程帶出胚胎,劉保君等人也頗費周折。

然而這次不是普通的海外代孕:需要出入境的不是人,是4枚受精胚胎。

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報檢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我這裡出去問題不大,要不然你問一下對方國家需要哪些證書。如果有個胚胎進境的話,你需要的手續是很複雜的。”

劉保君接手胚胎前,從未做過運送胚胎出境的嘗試,其他海外代孕機構也缺乏類似經驗。

他最先想到了航空託運。“因為液氮不會爆炸,很多航空公司沒把它列為違禁品。”但當他告知航空公司想要託運“胚胎”時,還是被拒絕了,“他們說這種東西不允許運輸。”

他還找過一家曾從西班牙運輸生物細胞回國的公司。但那家公司說,裝胚胎的液氮罐報關報檢時必須提供胚胎父母的委託書、體檢報告等材料。顯然,在沈傑、劉曦過世後,這些材料無法提供。

老撾代媽在廣州產下男嬰

在老撾,劉保君為胚胎選了一名27歲的代孕母親坤達。行內人稱“代媽”。坤達順產生過一個孩子,沒有傳染病、遺傳病,子宮環境正常。她還與劉保君達成了口頭協定:如果順利懷孕生子,她將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儘管沈新南對代媽的要求只是健康一點、高一點,“萬一懷了雙胞胎容易生”。劉保君還是從20多個備選代媽中,挑了這個好看的:“(坤達)個子大約一米六多,長得蠻漂亮,看著很討喜。”

坤達在老撾當地的一棟別墅裡養胎。一個院子裡一棟三層小樓,住著五六個情況類似的代媽。坤達從不知道,自己子宮內的胎兒有著曲折的身世,也從沒與沈新南、胡杏仙建立過任何聯繫。

沈新南等人對坤達的瞭解,也只停留在體檢報告上。

“也不能讓她覺得自己受到特殊照顧,和其他代媽不同。怕她有情緒。”劉保君說。

即便胎兒孕育過程十分順利,但接下來仍有難題困擾著劉保君和沈新南等人。

與其他海外代孕不同,因為沈傑、劉曦已經去世,孩子在國外出生後無法進行親子鑑定,辦理不了中國旅行證。沒有中國旅行證的孩子,不能入境回國。

2017年12月9日,坤達肚裡的孩子在廣州出生,男孩。沈新南夫婦和胡杏仙立刻從宜興飛到廣州,見到了這個盼了4年多的孫子。

邵玉妹記得,孩子剛出生時還沒長開,皮膚皺巴巴地縮在一起,但是“很白”。

外婆胡杏仙給孩子起了個小名:甜甜。她希望甜甜的到來能給他們帶來甜蜜,苦盡甘來。

“這個小孩來到世上,他也傷心的。人家都有爸爸媽媽叫的,他沒有爸爸媽媽叫了。將來肯定要告訴他的,不告訴他怎麼辦呢?”沈新南打算先騙著甜甜,告訴他爸爸媽媽出國了。等甜甜大一些、懂事一些,再告訴他自己身世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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