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氣價格跟市場走 市民“煮飯成本”基本不受影響

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由門站價格和輸配價格組成,其中門站價格是長輸管線終點配氣站價格,即氣田賣給天然氣公司的“出廠價”。

據介紹,我省2015年理順了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水平低於非居民用氣。隨著天然氣需求量不斷增長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居民用氣由於價格倒掛、缺乏彈性等因素,面臨的矛盾越發突出,導致城市燃氣企業遇到消費旺季時,連續幾個月虧損供應居民用氣。

此次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後,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與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相銜接。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銜接。其中,居民最高門站氣價與調整後的非居民基準門站價差低於每立方米0.35元的,今年需一次性理順到位;價差高於每立方米0.35元的,分兩次於明年6月10日前理順到位。

此次改革對終端居民用氣價格有何影響?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說:“應該說影響是在可控限度內的,基本不影響居民的‘煮飯成本’。”據測算,我省每戶城鎮居民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氣15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每月在這一項上的支出將增加5元左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