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是儒家最重要的伦理范畴。自汉代独尊儒术以来,“仁义”乃成为传统道德的最高准则,是谓“仁义道德”。
然而在先秦,对儒家提倡的“仁义”,道家却是反对的。老子对“仁义”,基本采取了一种批评和攻击的态度。
《道德经》第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此句是同“国家昏乱,有忠臣”并提的;
第十九章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第三十八章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道家宣扬的是作为宇宙最高原则的“道”。至于儒家的仁义,不过是一种狭义的爱,是应该扬弃的。
庄子甚至视学仁义如遭酷刑。
《大宗师》里许由对意而子说:“夫尧既已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汝将何以游夫遥荡恣睢转徙之涂乎?”
在庄子看来,仁义是人造的价值,而非天地自然的施为。被仁义改造、束缚住,也就失去了天赐的逍遥。
儒家的“仁”,虽然最终归结为爱众人,但出发点为爱父母兄弟。《孟子·尽心上》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而“道”的原则却超越了儒家有等分差别的伦理观。故曰“天道无亲”。
道家要从有差等有偏私的善,回归到包容天地万物的无偏爱的善。
在道家看来,这比儒家的仁义不知要高明多少个数量级。“仁义”,当然应该被打倒和反对。
由此来看老子那句常常被误解的名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是在说天地和圣人残酷吗?非也!
按照王弼的解释,天地任自然,无偏私,无为无造,恰是万物并生并存的条件。仁者造立施化,表明上看有恩有为,却令物失其真,物不俱存。
只有天地超越了人世伦常的标准,即“不仁“,不作任何价值分别和选择,才能使万物各得其所。
所以苏辙《老子解》认为,这种天地的不仁,实际是天地的大仁。
圣人取法天地,故也应不行有差等、有偏私的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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