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學的混凝土冬季施工要點

1 一般規定

1.1當環境晝夜平均氣溫(最高和最低氣溫的平均值或當地時間6時、14時及21時室外氣溫的平均值)連續3d低於5℃或最低氣溫低於

-3℃時,混凝土施工應按有關混凝土冬期施工規定進行。

1.2冬期施工期間,當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配製混凝土且其抗壓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30%前、或混凝土抗壓強度未達到5MPa前,混凝土均不得受凍。浸水凍融條件下的混凝土開始受凍時,其強度不得小於設計強度的75%。

1.3進入冬期施工前,應預先作好下列準備工作:

1 根據年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應將確定擬進行冬期施工的工程項目及其所需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提前通報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或混凝土集中攪拌站。

2收集工地氣象臺(站)歷年氣象資料,設置工地氣象觀測點,建立觀測制度,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

3落實有關工程材料、防寒物資、能源和機具設備。

4 編制冬期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或培訓。

1.4冬期施工應根據工程類別、氣象資料、材料來源和工期等要求,通過熱工計算及經濟分析,選擇下列兩類施工方法:

1在養護期間需對混凝土加熱的蓄熱法、摻外加劑法和綜合法。

2在養護期間需利用外部熱源對混凝土加熱的暖棚法、蒸汽加熱法、電熱法和熱綜合法。

2 混凝土的配製、攪拌和運輸

2.1攪拌混凝土前,應先經過熱工計算,並經試拌確定水和骨料需要預熱的最高溫度,儘可能保證混凝土的入模溫度不低於5℃。水泥、礦物摻和料、外加劑等可在使用前運入暖棚進行自然預熱,但不得直接加熱。

2.2混凝土宜選用較小的水膠比和較小的坍落度。

當需要對水進行加熱處理時,水的加熱溫度不宜高於80℃。當骨料不加熱時,水可加熱至80℃以上,但攪拌時應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熱的水,拌勻後再投入水泥。

當加熱水尚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將骨料均勻加熱,其加熱溫度不應高於60℃。

當拌制的混凝土出現坍落度減小或發生速凝現象時,應重新調整拌和料的加熱溫度。

混凝土攪拌時間宜較常溫施工延長50%左右。

2.3骨料中不得混有冰雪、凍塊及易被凍裂的礦物質。

2.4攪拌設備宜安裝在氣溫不低於10℃的廠房或暖棚內。攪拌混凝土前及停止攪拌後,應用熱水沖洗攪拌機鼓筒。

2.5混凝土的運輸容器應有保溫設施。運輸時間應縮短,並儘量減少中間倒運環節。

3 混凝土的澆築

3.1混凝土澆築前,應清除模板及鋼筋上的冰雪和圬垢。當環境氣溫低於-10℃時,應將直徑大於或等於25mm的鋼筋和金屬預埋件加熱至正溫。

3.2新、舊混凝土施工縫的清理工作一般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鑿除舊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漿和松弱層,但鑿除時,舊混凝土須達到下列強度:

(1)用水沖洗鑿毛時,須達到0.5MPa;

(2)用人工鑿除時,須達到2.5MPa;

(3)用風動機鑿毛時,須達到10MPa。

2經鑿毛處理後的舊混凝土面應用水沖洗乾淨,且不得存有積水。在澆築新混凝土前,對垂直施工縫宜在舊混凝土面上刷一層水泥淨漿,對水平施工縫宜在舊混凝土面上鋪一層厚10~20mm、水膠比較混凝土水膠比略小的1:2水泥砂漿,或鋪一層厚約30m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較新澆築混凝土減少10%。

3對於混凝土結構或鋼筋稀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應在施工縫處補插錨固鋼筋。鋼筋直徑不小於16mm,間距不大於20cm。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施工縫宜做成凹形、凸形或設置止水帶。

4施工縫為斜面時,舊混凝土應澆築成或鑿成臺階狀。

5施工縫處理後,須待舊混凝土達到1.2MPa後才能繼續澆築混凝土。當結構物為鋼筋混凝土時,舊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2.5MPa。

舊混凝土達到上述抗壓強度的時間宜通過試驗確定。

6 新、舊混凝土施工縫在新混凝土澆築前,舊混凝土面應滿足下列要求:

(1)當舊混凝土面和外露鋼筋(預埋件)暴露在冷空氣中時,應對距離混凝土施工縫1.5m範圍內的舊混凝土和外露長度在1.0m範圍內的鋼筋(預埋件)進行防寒保溫。

(2)當新澆混凝土不需加熱養護、且在規定的養護期內不致凍結時,對於非凍脹性地基或舊混凝土面,可直接澆築混凝土。

(3)當新澆混凝土需加熱養護時,舊混凝土面或地基接觸面的溫度不得低於2℃。

(4)當澆築負溫早強混凝土時,對於用凍結法開挖的地基,或在凍結線以上且氣溫低於-5℃的地基應作隔熱層。

3.3混凝土澆築應採用分層連續的方法澆築,分層厚度不得小於20cm。

3.4採用加熱養護的整體結構,當混凝土的養護溫度高於40℃時,應預先安排混凝土的澆築順序和施工縫的位置。

3.5噴射混凝土作業區的環境氣溫和進入噴射機的材料溫度不應低於5℃。已噴射混凝土的強度未達到5MPa前不得受凍。

3.6預應力混凝土的孔道灌漿應在正溫下進行,其強度達到25MPa前,不得受凍。

4 混凝土的養護與拆模

4.1混凝土開始養護時的溫度應按施工方案通過熱工計算確定,但不得低於5℃,細薄截面結構不宜低於10℃。

4.2當室外最低氣溫高於-15℃時,地下工程或表面係數(冷卻面積和體積的比值)不大於15m-1的工程應優先採用蓄熱法養護,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所採用的保溫措施應使混凝土的溫度下降到0℃以前達到本指南第1.2條規定的強度。

2 混凝土澆築成型後,應立即防寒保溫。保溫材料應按施工方案設置,並保持乾燥。應對結構的邊稜隅角加強覆蓋保溫,迎風面應採取防風措施。

3 位於基坑中的混凝土,當地下水位較高時,可待頂面混凝土初凝後,採用放水淹沒的方法養護;但當基坑地下水位超出混凝土頂面的高度小於冰層厚度時,不得放水養護。

4.3當用蓄熱法養護不能達到要求時,可採用外部熱源加熱法養護,養護制度應通過試驗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整體澆築表面係數等於或大於6m-1的結構,升溫速度不得大於15℃/h;澆築表面係數小於6m-1的結構,升溫速度不得大於10℃/h。

2 用蒸汽加熱法養護的混凝土,當採用快硬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時,養護溫度不得高於60℃。

3 採用電熱法養護的混凝土,當結構的表面係數小於15m -1時,養護溫度不宜高於40℃;當結構的表面係數大於15m -1時,養護溫度不宜高於35℃。

4 恆溫養護結束後,表面係數等於或大於6m-1的結構,降溫速度不得大於15℃/h;表面係數小於6m-1的結構,降溫速度不得大於5℃/h。

4.4當採用電熱法養護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所有混凝土外露面覆蓋後,方可通電加熱。

2 必須採用交流電源,電極的佈置應保證混凝土的溫度均勻。當達到設計強度的50%時,應停止通電加熱。

3 工作電壓宜採用50V~110V。當每立方米混凝土內鋼筋用量不大於50kg時,工作電壓也可採用120V~220V,嚴禁採用工作電壓大於380V的電源。

4 養護過程中應觀察混凝土表面變化。當表面開始乾燥時,應暫停通電,並以溫水溼潤混凝土表面。

5 摻用減水劑的混凝土,應經試驗確認電熱法養護對其強度無影響後,方可採用。

4.5當採用暖棚法養護混凝土時,棚內底部溫度不得低於5℃,且混凝土表面應保持溼潤;採用燃煤加熱時,應將煙氣排出棚外。

4.6拆除模板和保溫層時,混凝土強度應滿足本指南第1.2條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混凝土與環境的溫差不得大於15℃。當溫差在10℃以上,但低於15℃時,拆除模板後的混凝土表面宜採取臨時覆蓋措施。

2 採用外部熱源加熱養護的混凝土,當養護完畢後的環境氣溫仍在0℃以下時,應待混凝土冷卻至5℃以下且混凝土與環境之間的溫差不大於15℃後,方可拆除模板。

3側模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2.5MPa以上,且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模而受損時,方可拆除。

4 芯模或預留孔洞的內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構件和孔洞表面不發生裂縫和塌陷時,方可拆除。

5 底模應在混凝土強度符合表4.6的規定後,方可拆除。

表4.6 拆除底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

結構類型

結構跨度

達到混凝土設計強度的百分率(%)

板、拱

≤2

50

2~8

75

>8

100

≤8

75

>8

100

懸臂樑(板)

≤2

75

>2

100

5 混凝土的質量檢驗

5.1定期檢測水、外加劑及骨料加入攪拌機時的溫度以及混凝土攪拌、澆築時的環境溫度,每一工作班至少檢測4次(即每兩小時一次)。

5.2混凝土養護溫度的檢測次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採用蓄熱法養護時,在養護期間至少每6h檢測1次。

2 當採用蒸汽或電熱法養護時,在升、降溫期間每1h檢測1次,在恆溫期間每2h檢測1次。

3 室外氣溫及施工環境溫度應每晝夜定時、定點觀測4次(一般即指每日的0:00、6:00、12:00、18:00、)。

5.3混凝土養護溫度的檢測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結構隅角、突出、迎風和細薄部位應均勻留置測溫孔,孔深可根據養護方法及結構尺寸確定。測溫孔應編號並繪圖。

2 當採用蓄熱法養護時,測溫孔應設在易於散熱的部位;當採用外部熱源加熱養護時,測溫孔應在離熱源不同的位置分別設置;大體積結構的測溫孔應在表面及內部分別設置。

3 檢測混凝土溫度時,測溫計不應受外界氣溫的影響,並應在測溫孔內至少留置3min。根據工地條件,可採用熱電偶、熱敏電阻等預埋式溫度計檢測混凝土的溫度。

5.4冬期施工的混凝土除應按規定製作混凝土標準養護檢查試件外,尚應根據養護、拆模和承受荷載的需要,增加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施工試件不少於2組。此種試件應在解凍後方可試壓。

5.5以上檢測均應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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