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汾阳交警集中清理报废75台涉案车辆

「安全生产月」汾阳交警集中清理报废75台涉案车辆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暨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升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涉案财物来源清楚、去向明了、处理规范。6月,汾阳市交警大队对违法暂扣长时间不接受处理,达到报废期或交通肇事暂扣无人认领的126台涉案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逐一清理核实比对,并通过主流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公告,大队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对涉案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安全生产月」汾阳交警集中清理报废75台涉案车辆

5月份以来,大队积极联系吕梁市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汾阳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公示期已满涉案车辆进行报废。大队长候永清对开展此次涉案车辆报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出差错。认真核对涉案车辆信息,做到对每一辆涉案车辆情况清晰。二是要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只能处理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后的涉案车辆。三是档案资料要完整规范。清理工作中,民警通过对照实物查看台账、网上核对等方式,对是否存有违反规定扣留涉案财物,扣留涉案财物登记是否登记注明被扣押人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扣押地点、扣押依据,以及所扣押车辆的车牌、车架号、车辆类型是否准确等问题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每一个涉案财物的扣押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严格按照涉案车辆管理要求制作档案资料,认真采集每一辆车的信息,做到一车一档,防止错乱,与回收公司移交明了。排查清理中,民警、辅警对涉案财物一一登记核实,建立相关工作台账,逐项登记造册,确保彻底摸清底数,切实做到账实一致、账单一致。

「安全生产月」汾阳交警集中清理报废75台涉案车辆

由于涉案财物多,工作难度大,工作程序繁琐。此次清理行动由交警大队抽调的三名民警、辅警与吕梁市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汾阳分公司抽调的5名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对公告的19辆小型汽车和56辆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目前,涉案车辆的报废清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法制科吕贵银、李海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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