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檢察院與市監察委會籤《加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實施辦法(試行)》

6月12日,廣東省中山市監察委、市檢察院聯合召開加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工作新聞發佈會,並會籤《加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該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黃遠通,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葉祥考出席新聞發佈會並講話。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檢察聯絡員,以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媒體代表等參加發佈會。

根據《實施辦法》,市紀委監察委在辦理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發現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情形的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通過啟動公益訴訟程序強化對行政部門的督促履職、責任追究監督。市檢察院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職務犯罪的,將移送市紀委監察委處理。

黃遠通強調,《實施辦法》是創新工作機制和規則,實現紀檢與執法、司法機關紀法銜接、法法銜接的新拓展。紀委監委要與檢察機關相互配合、同向發力,善於用紀律和法律手段共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各部門要加強依法行政,充分認識公益訴訟工作的意義,支持配合檢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要牢牢把握公益這個核心,強化問責追責,增進公益保護實效。廣大幹部要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造成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損害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葉祥考指出,《實施辦法》是市監察、檢察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合力保護公益,強化對公職人員監督、促進依法行政的創新舉措,也是在廣東省率先推行的新舉措。全市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配合協作,進一步加大公益訴訟工作力度,監督和支持各行政部門依法履職,實現公益訴訟工作的雙贏、多贏、共贏。

據介紹,自2017年7月1日《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正式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後,中山市檢察院就向市委、市人大報送《關於開展公益訴訟有關工作的報告》,專題報告了公益訴訟立法情況和該市檢察機關工作情況,市委領導作出批示。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實施辦法》,要求各部門、單位、團體和組織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重視訴前檢察建議、做好應訴工作、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及時互通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違法行政行為整改等情況,建立公益訴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為公益訴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年7月以來,該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8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3件、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相關社會組織提起訴訟2件,訴前公告1件。行政公益訴訟立案25件、發出訴前程序檢察建議20件、行政機關辦結7件均採納檢察建議,採納率100%。按案件領域劃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類9件、食品藥品安全類14件、國有財產保護類4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類1件。其中,市檢察院辦理的全國首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海洋生態環保公益訴訟案件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会签《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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