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嘉峪关市将对城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电梯改造

据悉,此次改造的实施范围包括:我市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满足房屋结构安全要求均可申请增设电梯。

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市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再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对已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助电梯设备及安装费用的40%,且不超过10万元,省级和市级财政各分担50%。除以上奖补外剩余建设安装资金由业主承担,若涉及因新增电梯进行污水、雨水、供水、供电、燃气和通讯等管线迁移的问题,也由业主承担相应的迁移费用。住宅楼或单元为单一产权的,增设电梯费用财政不予补助。同时,允许增设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增设电梯。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并于6月 15日之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上报至所在社区,由三区汇总后报送至房管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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