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中共林口縣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林社綜辦發[2018] 3號文件要求指出:
為切實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防止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推動"以獎代補"政策落實。
一、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聯合隨訪工作。由鄉鎮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鄉鎮幹部、公安民警、精防醫生、村屯幹部對本轄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詳細掌握病情、現實表現和服藥情況,對不穩定人員要及時採取必要醫療措施。對無病史、不在庫、未列管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做好發現、鑑定、確認登記和隨查 隨訪。
三、及時上報本轄區符合享受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
四、簽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協議。經縣委綜治辦會同縣衛計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確定符合享受"以獎代補"政策人員後,將名單及時反饋給各鄉鎮。由鄉鎮主管領導牽頭,維織鄉鎮幹部、公安民管、精防醫生、村吃幹部與監護人簽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協議,共確監護人職責,
五、落實看護小組。由鄉鎮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鄉鎮幹部、公安民警、精防醫生、村屯幹部,對確定的符合"以獎代補"政策條件的每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落實看護小組,看護小組成員由公安民警、村屯幹部、精防醫生、監護人等人
員組成。
六、兌現獎補政策。年末11月10-15日期間,由鄉鎮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鄉鎮幹部、公安民警、精防醫生、村屯幹部對監護人進行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補貼:
七.(1)未能履行監護責任或被監護人實施了肇事肇禍案(事) 件的。自此情形消除後,監護人次年可重新向居住地村(居)委會中領監護補貼:
(2) 被監護人失蹤或下落不明長時間未找到的,自找到的下個月發放監護補貼;
(3) 停發監護補貼的其他情形。
確保第一時間把符合條件的重度精神患者藥費補助政策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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