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云南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6月11日由昆明市质监局牵头起草的《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昆明市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56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是昆明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对昆明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速实现发展质量、发展效率、发展动力“三大变革”,将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实施方案》是今后3年昆明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准则,紧紧结合昆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全市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主要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优势进一步形成,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的总目标,提出了“四个坚持”,即“坚持质量引领、坚持标准引领、坚持品牌引领、坚持创新驱动”,明确了质量、标准、品牌、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和工作方向。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昆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瞄准重要领域、聚焦重点产业,着力增强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瞄准产业、产品、工程、服务四大产业,聚焦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传统优势产业及先进制造业、旅游大健康物流等服务业、产业园区等产业提升领域,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等重要产品领域,城市管理、教育、医疗、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工程建设、对外贸易、企业等重点领域共11个方面,提出了23项质量提升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并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在重点领域部分,对中央和云南省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扩展和细化,将旅游、健康、教育、医疗、企业等作为重点提升领域。

《实施方案》从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加大地方财政金融扶持、强化目标管理督察考核、加强宣传动员等5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保障措施。

下一步,昆明市将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市质量提升行动,并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督查考核。该市将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从保障需求向提供优质供给转变,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质量引领发展,以质量成就未来。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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