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屢次失信拒不履行強制拘留主動還錢

近日,江西省上猶縣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成功執結了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被執行人胡某被拘留後,其妻李某懾於法律威力,自願為胡某提供擔保並與申請人劉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履行了全部義務。

2012年,劉某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了胡某自住房主體工程建設,約定報酬為每平方米450元,現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工程開工至今,胡某僅支付工程款107908元,尚欠67077.65元工程款未付。劉某經多次催收均無果,無奈之下,將胡某訴至法院要求還款。案件經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胡某在2016年9月10日之前支付工程款60000元給劉某,雙方當事人因本案所發生的糾紛徹底了結。但到期後被告胡某再次爽約,劉某隻好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胡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並督促其儘快履行案件義務,並通過“總對總”、“點對點”查控系統查詢後未發現被執行人胡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之後,執行人員多次聯繫胡某,試圖說服其及時履行義務並對該案作還款計劃。胡某表面上一直說會盡快履行義務,也多次作出承諾並出具書面保證書,但實際上沒有任何行動,甚至還拒接法院執行人員的電話。在反覆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執行人員決定對胡某採取強制措施。

2018年5月11日,申請人劉某向法院提供了胡某正在家中休息的線索。隨後執行法官一行人來到胡某家中,將胡某拘傳至法院,此時胡某仍拒絕履行法律義務。執行法官遂當場向其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將胡某送進了拘留所。次日,在得知胡某被拘留後,其妻子李某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繫,稱胡某在拘留所已經自省悔過,願意履行義務,且其已經與申請人劉某溝通,經過協商後,雙方已達成一致意見。在胡某妻子將全部案款一次性付給劉某後,執行法官提前解除了對胡某的司法拘留。至此,案件成功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