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河北出臺史上最嚴水汙染防治法規!

2018年5月31日,在河北水環境保護歷史上註定是個特殊的日子。這一天,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北省水汙染防治條例》,該條例將於2018年9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家水汙染防治法實施後,全國首部進行修訂的水汙染防治地方性法規,也是河北史上最嚴水汙染防治法規。

面對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立法必須堅持與時俱進

我省屬於嚴重缺水地區,這些年來,雖然通過推進生態修復,如南水北調、引黃補澱等工程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是依然沒有改變嚴重缺水的現狀,水環境質量仍不容樂觀,總體水汙染形勢依然嚴峻。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制度創新,強化制度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堅持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好中央和省委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和推動。

水汙染防治工作不斷面臨新的形勢、新的挑戰、新的變化,立法也應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完善發展。而我省水汙染防治條例制定於1997年,距今已有20餘年,不能完全滿足當前工作需要,也應相應作出調整。

多方合力,開創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水汙染防治新局面

政府主導。河長制是我國在治理水汙染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一種新模式,是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落實首長負責制、強化考核問責的具體措施。該制度強化了政府責任,讓地方領導擔任河長,突破了以往各個涉水部門難以形成合力的弊端,有利於改變“九龍治水”的現象。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我省條例積極貫徹落實,增加了建立湖長制的規定,並明確河長、湖長應當承擔水生態修復的職責。

為激勵企業開展水汙染防治,條例規定政府應當加大對水汙染防治的財政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水汙染防治,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水汙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同時,對在水汙染防治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企業責任。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對其排放的水汙染物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可能發生水汙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有關水汙染事故的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定期進行預防演練。

公眾參與。公民應當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水環境保護義務,並有權對汙染水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多管齊下,加強重點領域水汙染防治

優先保護飲用水。條例在嚴格執行國家水汙染防治法關於劃定、調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規定基礎上,採取了嚴於國家法律的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條例第16條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嚴格禁止網箱養殖等可能汙染水體的活動。

嚴格控制工業汙染。條例規定,工業園區必須同步規劃、配套建設相應的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以及管網,未完成配套建設的,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消除城鄉黑臭水體。對於城市黑臭水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整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向社會公佈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對於鄉村黑臭水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控源截汙、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生態修復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予以逐步消除。

治理納汙坑塘。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汙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汙水和其他廢棄物。已經形成的納汙坑塘,有明確責任主體的,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監督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治理;沒有明確責任主體的,應當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限期治理。

加大農業面源汙染防治。條例對控制化肥和農藥過量使用作出了規範,同時提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引黃和南水北調工程沿線等環境敏感區,應當建設生態溝渠、汙水淨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淨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

提高汙染防治標準,助力雄安新區規劃建設

河北作為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定位,以及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雄安新區,均對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的水環境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條例明確規定,沒有國家標準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已有國家標準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地方標準。

為從源頭上嚴控不合格水排入白洋淀,提高入澱水質質量,條例規定,直接或者間接向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排放汙染物的,其主要汙染物應當符合相應水功能區的水環境質量標準限值。同時,對於白洋淀、衡水湖等還應當加強生態岸線保護,合理劃分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可開發利用區,因地制宜推進濱水綠化帶、水源涵養林、沿河沿湖植被緩衝帶和隔離帶、沿湖溼地公園和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提高流域環境資源承載能力。

促進區域協作,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區域水汙染防治協作專設一章,是條例結構最大的特點。省人民政府應當推動與北京市、天津市和周邊地區建立水汙染防治上下游聯動協作機制和統一協同的流域水環境管理機制,推進水汙染防治規劃、防治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重點工程、監督防控的協調工作,共同預防和治理水汙染、保護水環境。

近年來,我省實施河流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和生態補償,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條例將已經成熟的有益實踐和工作方法上升為地方性法規予以固定,明確規定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人民政府河流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以及生態補償機制。同時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資金補償、產業轉移、對口協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域和河流、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生態補償機制。

豐富監管手段,嚴格法律責任

目前,國家層面正在逐步推進環保督察法制化,我省條例先行先試,率先將環保督察制度寫入地方性法規,要求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環保督察機制,制定水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清單和整改方案,明確督辦內容、流程、時限,對整改和督辦不力的納入政府核查問責範圍。

條例完善了約談和限批制度,規定可以對兩類人進行約談,一是對超過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二是向水體違法排放水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地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的,還要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水環境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關係河北各項改革事業成敗,必須重典治汙,加大處罰力度,發揮法規震懾作用。較之國家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條例規定了更加嚴格的法律責任。如提高了嚴重汙染水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下限,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水汙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阻撓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複查的,依照國家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按日連續處罰。

條例的通過,吹響了河北打好水汙染防治攻堅戰新的號角。我省將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力以赴推進水汙染防治,讓我們的家園變得更美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