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一人被通报批评一人被辞退

(第4批 2018年6月10日)

安阳市文峰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80

反映情况:安阳市文峰区弦歌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华强城四期5号楼南边有个臭水沟,垃圾常年无人清理,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地点位于华强城小区内别墅区与四期5号楼之间。华强城四期2014年建成,别墅区2013年建成,属于开发商规划建设的别墅区景观水系。由于别墅区设施尚未完全建成,该景观水系没有正常循环,造成雨水集聚。

处理及整改情况:属地管理责任单位银杏街道办事处立即要求开发商、小区物业对该水系内的积水和落叶等杂物进行清理,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小区已于6月7日整改到位,水系内积水、树叶等杂物清理完毕。该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对小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问责情况:

经银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华强社区代理主任贾洪琨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对华强社区网格员赵冉给予辞退。

(第5批 2018年6月10日)

一、安阳市龙安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85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黄小屯村北侧,有一家生产氧化锌的冶炼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2010年至今一直生产,诉求人认为该厂环保设施不达标,龙安区环保局对其有包庇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名称为安阳市红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安阳市龙安区红星磁选厂,2010年7月建厂,2014年更名为安阳市红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刘秀珍,位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黄小屯村,该企业2016年12月7日通过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3家)备案的公告。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氧化锌,主要生产设备:回转窑1台,V型冷却管1组,圆盘给料机,皮带输送机,回转窑配套袋式除尘设施1套。生产工艺:原料-配料-熔炼-表冷-袋式收尘(氧化锌产品)。

(一)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黄小屯村北侧,有一家生产氧化锌的冶炼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2010年至今一直生产,诉求人认为该厂环保设施不达标”问题。2018年6月7日,龙安区环保局会同马投涧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市场原因未生产。 经查,2017年2月,该公司进行了深度提标治理,更新袋式除尘设施,并加装脱硫设施。2017年5月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9月21日对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核查(龙环〔2017〕133号)。经查阅该公司2017年9月至今的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

(二)关于“龙安区环保局对其有包庇行为”问题。

经查,未发现龙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包庇行为。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环保局、马投涧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严格执法。

二、安阳市殷都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21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南边,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噪声严重扰民,诉求人家的房屋被震裂无法居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采取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隔音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2018年6月5日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殷都区政府已责令企业采取车辆错峰运输、加装隔音墙、控制生产作业时间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排放。

三、安阳市殷都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29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四、安阳市殷都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47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镇西子针村,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采取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隔音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2018年6月5日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2018年6月10日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不超标。同时,2016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均未超标。殷都区政府已责令企业采取车辆错峰运输、加装隔音墙、控制生产作业时间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排放。

五、安阳市汤阴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50001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同德路环境卫生等民生问题:1.居民生活的道路至今仍是土路;2.垃圾不能及时清运;3.除自费外,其余巷路未安装路灯。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属实。

1.居民生活道路至今仍是土路问题。同德路为城关镇南关西村和县石油公司家属院居民出行的一条巷道,东西长约700米,南北宽约6米。由于同德路在新规划的康泰大街建设范围内,涉及拆迁改造,所以未列入城市道路建设和背街小巷改造规划中,未进行硬化。

整改情况:汤阴县城关镇政府于6月6日连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决定启动同德路背街小巷治理项目,由镇、村两级共同出资对同德路进行硬化,目前,已完成地表清理,并启动招标程序。

2.垃圾不能及时清运问题。同德路垃圾由岳乡美保洁公司负责定期清运。由于该保洁公司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

整改情况:汤阴县城管局于6月6日晚连夜安排,立即组织环卫工人进行清运,已于6月7日凌晨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督促各保洁公司对全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除自费外,其余巷路未安装路灯问题。

整改情况: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汤阴县城关镇政府在同德路沿途安装15个LED路灯。截至6月7日17时,已基本安装到位。

问责情况:

1.汤阴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对岳乡美保洁公司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汤阴县城管局党组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四中队队长冯小凯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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