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重来,我还会在高考那天走向街心花园|编辑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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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君:你早已看穿了一切

张嘉骏

我五岁那年,父亲送给我一支钢笔。

父亲是修理钢笔的匠人,不少客人慕名而来,小小店铺里摆满了老式钢笔。有位客人感念父亲的手艺,特意送给他一支笔,父亲就把它转交给我。

我那时太小,却已懂得珍惜这支笔,时常拿出来看一看。

岁月流逝,钢笔在我的摩挲下愈发明亮。

我还记得第一次使用它的感觉,沉甸甸,对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它的重量使我相信自己长大了。

就在那年暑假,我回老家看到一个男人没穿衣服,在村头的苇子坑里玩耍,便即兴用这支钢笔写了一篇作文《光屁股老五跳舞》。那疯汉叫老五,是村里的一个人物,由于我写得通俗细腻,此后很长时间都被老家的亲戚记着,每每说起来就要笑一通。他们从来没见过有人拿光屁股的事情写文章。当然,那篇作文我没有交给老师,从本子上撕下来留在了老家。我二伯把文章压在炕席下面,有客人来时就拿出来炫耀,我的名气因此大振。本家族一位大大是民办小学教师,后来混成了校长,也是爱文之人,对我的文章做出了专业评价:字好,文好,有灵气,将来必成大器。

可惜后来那篇作文没了,据说是某一次炕席着火,烧成了灰。

我的第一篇情书也是用这支钢笔写的。对方是我班的学习委员,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弯成月牙。可我把情书偷偷给她以后,她见我就不笑了,然后班主任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你的文笔不错。」班主任说。

「你说你要喜欢王丽一辈子,可你才十三岁,有些事情判断不清。」班主任说。

「你写给王丽的东西,我就烧了,不告诉家长了。」班主任说。

「你要真的喜欢王丽,就和她一起发奋学习,将来考上大学。」班主任说。

「大学里的好女孩多得是。」班主任说。

从办公室出来,我始终猜不透班主任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过我很快参加了本市少年作文比赛,是班主任推荐的,原本学校不同意,因为比赛的年龄范围是十三岁到十六岁,不分组别,我的资历和阅历显然吃亏。但班主任坚持我可以一试,我就去了。

我用这支钢笔写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在W河上漂流》,得了一等奖。

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我长大必成作家。我也觉得靠谱。

但我没想到,这个一等奖竟成了我的文学顶峰。

* * *

我的命运转折是从高考那天开始的。一场车祸导致我无法走入考场。那天下着雨,是暑热之中难得的清凉天气,在景辉路的岔路口我犹豫了几秒钟,原本选择的路线是往东继续直走,但我忽然决定拐个弯,从附近的街心花园穿过,闻一闻清新的花香,给自己提振精神。

从街心花园出来,我被一辆失控的摩托车撞倒。

在此期间我发现一个问题,这支钢笔不用吸墨水,它本身的墨水似乎永远用不完。我用一个月时间画满了两个笔记本,钢笔的吸管里仍然是饱满的墨水。起初我以为是父母在我入睡后,帮我吸了墨水,询问之后得到了否定回答。我觉得很奇怪,却也没有多想,也许这是一支特殊工艺制造的钢笔。

我的画越来越怪异,画到痴迷处,我不知道是我脑子里流出的线条,还是钢笔自己流出的线条。或者二者合为一体,在纸上扭结而成。

我在家继续跟父亲学习,但收效不大,父亲难免烦躁,忍不住发脾气,我把他几十年修得的耐心破坏掉了。这时候母亲总是说:会好的,会好的。

直到我二十六岁,依然一事无成。

婚姻问题更是难解,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啃老的家伙,而且啃的是两根穷骨头。我试着相了几次亲,分别收获了嘲笑、厌恶、愤怒、冷漠等态度。一次次打击让我愈加退缩,唯一依赖的只有手中这支钢笔了。

我宁肯缩在钢笔帽里,享受孤独的温暖。

我一次次回想高考那天自己的行走路线。如果……如果……

* * *

懊悔总是戛然而止,因为头又开始痛了,我昏昏欲睡。

我开始和钢笔对话,好像它能听得懂我的心声。我感觉在世界上唯一可以亲近的只有它了。当然这样讲十分可耻,我还有父亲和母亲,他们始终陪伴着我,但也正因为这样,我的心里充满歉疚,不知道向他们诉说什么,生怕加重他们的忧虑。所以反而是沉默的钢笔让我敞开心扉,我可以把自己的悲伤告诉它。

有一段时间我努力康复,试了很多方法。

大量喝水,试图通过尿液排掉体内的垃圾,我的想法很单纯,只要减轻了垃圾的负担,我的血液干净了,头昏脑胀的毛病就会解决掉。我抱着这样的信念不停地喝水,每天以毫不夸张的牛饮姿态完成着自我治愈的任务。

我再次昏倒,除了饥饿,还因为水中毒,医生说我不仅损伤了胃,还把肾弄出了毛病。

水疗失败,我感觉自己的小命快要折腾光了。生命对于我,就是一杯残茶,每一次挣扎只能泛起几个腐朽的泡沫。

* * *

就在这次住院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病友,我们不在一个科室,是在院子里散步时遇到的。她妈妈陪着她坐在葡萄架下的回廊,一抹阳光透过叶片洒在她脸上,她微微仰着脸,闭着眼睛享受阳光。我注视她时,她忽然睁开了眼睛,明亮的目光投向我。我羞惭不已,连忙低下头。她笑了,边笑边咳嗽。

后来我有意去她曾经坐过的回廊散步,又遇到几次。她主动和我打招呼,我猜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体过于瘦弱,让她觉得可怜。她叫雨雯,是个喜欢阳光的女孩。

我给她看我画的画,她很喜欢,并且有很强的共鸣。我拿出钢笔为她画像。我以前从来没给别人画过像,可是一拿起这支钢笔,笔尖自然而然流露出优美的线条。我只要让自己的手跟着笔尖行走就行了,雨雯的笑容浮现在纸上。

这样的行走进行了五次,雨雯出院了。我也比原先预计的提前出院。我和雨雯约定,出院后互相写信联络。我们没有通过网络,而是一笔一划把心声落在纸页上。她家在南城区,我家在北城区,通常我今天寄去的信,明天会到达她那边的邮局,邮差整理送出,一般在后天到她手里。

等候是急切而甜蜜的,我们的心跳在同一个节拍上跃动。有时她的信上会说窗外正在下雨,而前两天我们这边是晴朗的。半城细雨半城阳光。

每个星期,我们会各自收到对方的一封信。我没办法向别人形容,当生活中有了期待是什么感觉,有人说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有人说全身萦绕着美妙的气息,有人会成为歌者,有人会成为勇士。

我的身体仍然困居在小屋,但在雨雯的鼓励下,我开始画一些插图。我把插图寄给雨雯,她帮我描色。她对颜色的感觉既准确又脱俗,简单的色彩经过她的巧妙安排,画面便有了灵魂。

我用严格的生活规律应对病魔,这时候我已经二十八岁了。

* * *

在石头下,我捡了一片树叶,用那支钢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你愿意嫁给我吗?

后来这片树叶夹在了我们的影集里。

我们成了绘本界小有名气的画师夫妻。我的作画工具永远只有一支钢笔,这是个秘密,只有雨雯知道。

而且这支钢笔从来没有吸过墨水。

直至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它的笔触开始变淡。我有了一丝预感,大概,我的生命快到尽头了。

笔触越来越淡,墨水渐渐枯竭。

我刚过完三十五岁生日,就要离开雨雯和这个家了。

* * *

我异常平静,似乎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天。这支钢笔,陪伴我这么久,在我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刻,它默默地给我带来了希望。

现在它要结束了。它依然是默默的。

最后我只想对它说点什么,但这一刻,我的眼泪涌出来,淌在面前的纸上。没有画完的画,洇湿一片,越来越模糊,仿佛退回了纸的世界,渐渐远去……

「这孩子怎么哭了?」父亲的声音。

「奇怪,刚才还好好的。」母亲的声音。

然后是脚步声,父亲从门口走到桌子前。他低呼一声:「老天,他在写文章!」

「啊?」亲快步走来,「怎么可能……天呀,这孩子写了这么多!」

父亲一把抓起我面前的纸张,一边快速浏览,一边念叨着:「我五岁那年,父亲送给我一支钢笔……我还记得第一次使用它的感觉,沉甸甸,对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它的重量使我相信自己长大了……我的第一篇情书也是用这支钢笔写的……从街心花园出来,我被一辆失控的摩托车撞倒昏迷……」

「写的小说?」母亲惊愕不已。

「不可能,不可能啊,五岁的小孩……」父亲又把脸埋到纸上,继续念叨着,「就在这次住院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病友……每个星期,我们会各自收到对方的一封信……」

母亲抢过父亲手里的纸,颤抖地翻阅着。

父亲把我从桌子旁拉过来,拍抚着我的肩膀,注视着我的眼睛。我眼里的泪水还没流尽。

母亲拿过桌上的钢笔,仔细端详着。

父亲说:「我中午才给他的,是别人送给我的。」

母亲看着父亲,父亲看着母亲,互相需要一个解释。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不记得了,可能是父亲和母亲暂时把我归入神童序列,但对外隐瞒了我五岁就会写小说的才能。家里平静之后,那支钢笔被父亲收到柜子里。他和我讲明,钢笔我可以随时拿出来看一看,但现在不是我用钢笔写字的时候,等我长大一些,钢笔仍然是我的。

十二岁之前,我时常拿出钢笔摩娑一番。

十二岁生日,父亲正式把钢笔交给我,那年暑假,我回老家用这支笔写了一篇作文《光屁股老五跳舞》。后来又用它写了第一篇情书,并在十三岁那年,以一篇《我在W河上漂流》获得市少年作文比赛一等奖。

这个一等奖成了我的文学顶峰。

这一切的发生,我已经不再感到惊奇,因为都在五岁那年的纸上预演过了,那篇文章,仿佛是关于我的人生剧本。

今天,我的人生转折来了。

今天是高考第一天,我来到景辉路的岔路口,开始犹豫。

我已经知道了结果。

如果我继续向东直走,我会顺利到达考场,那样我将过完平淡无奇的一生。

如果我拐个弯,从街心花园穿过,将有一辆失控的摩托车撞倒我。之后将是持续的病痛和挫折,人生不断遭遇低谷,垂死挣扎。但是我会某次住院期间遇到雨雯。她爱上我是因为我的画,而我如果不遭遇车祸,就不会突然对画画产生兴趣。所以,车祸是另一段人生的起点。

我拿出钢笔仔细看了看。它依然沉默。

我把钢笔放回口袋,深吸一口气,走向街心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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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骏作品 -

日常之物成精以后

豆瓣评分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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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之物成精以后的习惯性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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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窥探着人与人生,触摸着世间温度。

猜不透的亲缘,理不顺的情感,恋物癖的妄念支配着文字。

说故事,说不完的匆匆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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