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成都高新區發佈
《實施“金熊貓”計劃促進
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政策》後,
近日,成都高新區出臺《成都高新區關於促進
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實施辦法》。
《辦法》首次設立用人單位錄用獎勵、
新設立創業獎勵等方式,促進就業。
據瞭解,這是成都高新區
出臺的就業獎補內容、獎補項目最多的一次,
也是目前覆蓋群體最廣的就業政策。
成都高新區關於促進
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實施辦法
成都市就業創業示範基地(高新區) (資料圖片)▲
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
設立用人單位錄用獎勵
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新錄用成都高新區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失業人員或農村勞動力,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給予用人單位每人500元的吸納獎勵。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實施穩定用工獎勵
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穩定使用成都高新區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失業人員或農村勞動力,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用工獎勵。對於穩定使用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標準給予用工獎勵;對於穩定使用其他人員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工獎勵。
防範化解失業風險
街道、鄉(鎮)要切實履行促進就業責任,完善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街道、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地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要密切關注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等對就業的影響,及早發現潛在風險,制定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預案,並通過專項就業援助、組織跨地區勞務對接、開展生活幫扶等措施進行化解。
鼓勵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落實更加積極的貸款支持政策
● 以成都高新區國有擔保公司為擔保載體,落實2000萬元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成都高新區戶籍自主創業人員,可申請2年期以內、貸款額度30萬元以內的全額貼息小額擔保貸款,利息和擔保費用由財政全額承擔。
● 鼓勵有能力的成都高新區戶籍自主創業人員通過商業貸款模式獲得小額貸款。符合條件的,可享受2年期以內、貸款額度30萬元以內的全額利息補貼,貼息利率按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的標準執行。
● 健全小額擔保貸款項目貸前風險評估和貸後跟蹤管理辦法,小額貸款的跟蹤回收情況納入街道、鄉(鎮)就業目標考核範圍。
● 鼓勵各街道、鄉(鎮)在創業融資幫扶方面開展多元化探索,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參與成都高新區自主創業貸款工作,建立適合成都高新區自主創業的小額貸款工作體系。
深入推進創業富民計劃
● 設立一次性創業獎勵。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創業成功並單位參保的成都高新區戶籍勞動力,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獎勵。
● 設立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對新創業成功的成都高新區戶籍勞動年齡內的創業者,吸納3名及以上成都高新區戶籍勞動力就業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每多吸納1名,增加1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0元。
支持打造示範孵化平臺
勵各街道、鄉(鎮)、社區(村)加大投入,建設就業創業孵化平臺,為轄區群眾就業創業提供全方位幫助。開展成都高新區就業創業孵化平臺認定工作,建成一批就業創業示範基地。
幫助重點群體就業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嚴格落實求職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創業實體補貼等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多渠道就業創業。凡畢業年度內的成都高新區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向所在街道、鄉(鎮)申請每人500元的求職創業補助。
建立就業困難人員援助長效機制
認定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用工規範、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潛力大的用人單位為就業援助基地,強化就業困難人員安置,落實就業援助基地補貼。對招用3名成都高新區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給予每年3000元獎勵,每多安置一名增加10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持續開展特困人員就業託底
鼓勵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成都高新區戶籍的家庭困難、就業困難人員。對納入社區或村委會安置託底的,勞動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參與社會託底援助的成都高新區內用人單位,街道、鄉(鎮)按照每人每月成都市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30%(南區和西區最高不超過50%)給予補貼。就業援助對象成功創業併合法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獎勵。
強化重點群體就業崗位保障
統籌全區公益性崗位設置,用人單位在招錄前,應及時將崗位信息報送就業部門備案。同等條件下,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吸納成都高新區戶籍人員,保證成都高新區戶籍人員比例不低80%,使用成都高新區就業困難人員比例不低於30%。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待遇。
推進全民技能提升
實施全民免費技術技能培訓行動
各街道、鄉(鎮)按要求規範開展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培訓、農民工勞務品牌培訓等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技能培訓管理,強化過程監管和結果驗收,促進城鄉勞動者技術技能素質提升。
鼓勵全民參加“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就近參加技術技能培訓,提升職業技能。對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2個月內的成都高新區戶籍人員和外地來成都高新區就業的在職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加快青年技能人才培育
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用好街道、鄉(鎮)就業創業實訓基地,鼓勵青年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技能鑑定補貼。
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申報就業見習基地,為35歲以下的青年勞動力提供就業見習和社會實踐崗位。對參加就業見習和社會實踐的青年勞動力,由戶籍所在街道、鄉(鎮)給予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見習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期滿後仍未就業且有就業願望的,可適當延長見習期限,但累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建強高技能人才隊伍
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技能大師評優評選,鼓勵高技能人才到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就業,引導各街道、鄉(鎮)建立符合區域特點的產教融合實訓平臺。
建設符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的新技能人才隊伍
在成都高新區電子信息產業、生物醫藥及生物醫學工程產業、新經濟等主導產業中,評定一批具有行業認證、標準認證等專門知識和技術,能夠在生產和管理服務等領域崗位一線運用技術和能力進行實際操作的新型技能人才。
不斷優化就業服務
持續開展星級平臺創建
繼續加強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平臺建設,加大薄弱平臺經費支持力度,加強街道、鄉(鎮)平臺人員保障,動態開展就業服務管理。支持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平臺申報成都高新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星級服務平臺。對創建為四、五星級的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給予授牌和獎勵。
建設成都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
依託中國成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高新園),統籌建設規範高效、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鼓勵用人單位參加成都高新區組織的各類招聘會,對參加招聘的用人單位經辦人員,給予100元/場招聘基礎補助,招聘會場在區外的可以適當提高標準,最高不超過300元/場。對招聘會上錄用成都高新區戶籍人員的,給予用人單位經辦人員100元/人的招聘績效補貼。
整合就業創業資源
整合就業創業資源。高標準打造市區共建就業創業示範基地(高新區),依託基地成立成都高新區就業創業聯盟,線上、線下整合政府、社會、企業等資源,系統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展示。大力開展“就業創業之星”評選、“高新就業創業講堂”“就業創業大賽”等活動,樹立就業創業典型,激發就業創業熱情,營造就業創業良好氛圍。
施行時間
本實施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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