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法人但不變更股權,法人無股權,如果公司出了問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龍騰鶴翔

你好!現在我們很多企業辦理公司和變更的時候,也許是合夥人,也許是親戚朋友,也許是為了利益。不知道法定代表人、監事、股東都是什麼職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稀裡糊塗簽字了。

筆者表達的是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不變更股權,說明該法定代表人屬於外聘不佔股份,把以前法定代表人換掉,其他股東股權不動。法定代表人不管是否有股份都有他的職責,如圖


從你提問描述來看,這個公司類型是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說明這個公司至少有兩個以上股東,有多餘股東不當法定代表人,應該是公司對你有什麼許諾或者架不住朋友請求,不好意思拒絕。既然當了法定代表人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公司經營不善或者有其他問題,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根據嚴重程度,以後無法辦理新公司,也不能當其它公司高管,稅局把法定代表人拉入黑名單,貸款、出國、高鐵票飛機票無法購買等。


選擇性回憶

法定代表人如果僅僅作為法人而不是股東,那麼在股東層面應該承擔的責任不在其承受範圍內,但是,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法任權利的代為行使人,在企業因違法犯罪而導致被追責的時候,往往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由於題主已經很明確的表明,法定代表不是股東,就不針對法人+股東的情形進行分析了。

1、法定代表不為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

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過錯導致公司利益受損,需要向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人代表由於有簽字權,如果出面與其他人簽署損害公司利益的協議、合同,致使公司產生的損失由該法定代表人承擔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同時又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出現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資金、公款私存、未經同意擅自將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未經同意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或自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等情形的,從中獲取的收入應收歸公司所有。

3、行政或刑事責任

如果公司出現了超範圍經營、稅務造假、抽逃資金或隱匿財產逃避債務、主體資格喪失

(被吊銷、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後擅自處理財產、不及時辦理變更或終止登記和公告導致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除公司承擔相應責任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處以行政處分(國企)、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求刑事責任。(順便說一句,我之前有個認識的,因為跳槽去了打著P2P幌子實質是自融的公司,並擔任了法人,最後公司資金鍊斷裂被投資人報警,除了該公司的實控人被抓以外,這個哥們也被判了2年9個月)。

4、失信被執行人

如果公司因違法經營導致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會承擔: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蝸牛侃財經

首先,糾正問題的一個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你的問題可能是問的公司變更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有股權,可以由無股權的自然人擔任,至於公司承擔的責任,是分為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有限責任,而無限責任則以公司和股東的全部資產承擔無限責任。


四大名捕VIP

題主問題中的概念錯誤。法人的全稱為:法律擬定的人。是指企業法人。題主所稱的法人應當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為企業法人是法律擬定的人,不能思維和行為,企業法人的行為、思想必須由自然人予以實施和表達,所以法律規定企業法人的最高權力機構必須確定一個自然人並在工商豋記管理機關備案以代表企業法人說話辦事。這個自然人的法定稱謂就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其他人員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職責就是對企業法人的行政管理、執行企業法人最高權力機構的決議決定。

如果企業法人(公司)出了管理經營不善的問題,其法定代表人只是從公司行政管理層面對公司權力機關(股東大會、董事會)承擔職責範圍內的管理責任,個人不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比如公司破產還債)。如果企業法人發生違法犯罪的問題,其法定代表人個人對其代表企業法人所作為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承擔相應的個人刑事責任(比如逃稅、行賄)。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實施公司行政管理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其個人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侵佔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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