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人民武裝部是否為軍事組織?成員屬於現役軍人嗎?

人民武裝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縣(旗,縣級市、市轄區)、鄉(鎮)和大中型廠礦、大專院校設立的軍事工作部門。其建制幾經變化,1951年起,全國多數縣和市轄區建立人民武裝部,屬軍隊建制,編配現役軍人。1954年,改稱兵役局;1958年,又改稱人民武裝部。1961年起,在公社、大中型廠礦、大專院校也設立人民武裝部,編配專職地方武裝幹部。1985年7月起,縣(旗、縣級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劃歸地方建制,實行地方和軍隊雙重領導,工作人員也改為地方幹部。街道人民武裝部是街道黨工委的軍事部門,街道辦事處的兵役機關,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區人民武裝部的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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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人民武裝部是國防體制的組成部分,是民兵基層工作的領導機構。人民武裝部負責本行政區或本單位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隊是本地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是同級地方黨委的軍事部兼同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是同級地方黨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的組成單位及其辦事機構。

人武部的領導大致可分為人武幹部和專武幹部。人武幹部有軍銜,屬於現役軍人;而專武幹部則沒有軍銜,不是現役軍人。專武幹部的全稱是專職武裝幹部,是地方政府和黨政部門序列中專門負責武裝工作的幹部(公務員), 其職能包括兵員動員,基層民兵軍事訓練及組織建設,是地方黨委政府的軍事部門,鄉鎮武裝部長也是專武幹部,一般每鄉鎮有兩名幹部,他們屬於地方編制,領地方財政的工資。

科普:人民武裝部是否為軍事組織?成員屬於現役軍人嗎?

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編配部長1人、副部長和幹事若干人。其中大中城市街道人民武裝部編配部長1人、幹事1至2人;鄉(鎮)人民武裝部最高可按每部8人編配。此外,各高等院校按照中央的有關規定也需設立武裝部,機構可定為正處級(教職員工和學生人數在5000人以上,含5000人)或副處級(教職員工和學生人數在5000人以下);專職武裝幹部的配備原則是:學生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配2至3人(部長1人,幹事1至2人);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配3至5人(部長1人,幹事2至4人);10000人以上的可酌情增配。國有大、中型企業人民武裝部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配備原則是:職工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單位配專武幹部1人;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單位,配部長1人、幹事1人;5000人以上的大單位可酌情增配副部長1人、幹事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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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收歸軍隊建制後,各直轄市和副省級城市所轄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為副師級編制,其它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為正團級編制,少量在經濟開發區、林場設置的人民武裝部為副團級編制。(副師職人武部部長、政委基準軍銜為上校,副師職任滿四年授大校軍銜;正團職人武部部長、政委基準軍銜為中校、正團職任滿四年授上校軍銜。)縣(市、區)黨委書記同時兼任人民武裝部的第一書記,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部長、政委中的一名正職領導進入同級縣(市、區)黨委擔任黨委常委,享受同級黨委副職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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